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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曝光2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违纪典型案件

来源:国搜河南 作者:朱宝君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1-21
摘要:核心提示: “双节”期间是公款购买赠送贺卡、年货节礼,违规发放福利奖金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高发期、易发期。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四风”反弹,河南省各市县纪委密集曝光一批违纪违规典型案件,以儆效尤,防范未然。 ( 资料

核心提示:“双节”期间是公款购买赠送贺卡、年货节礼,违规发放福利奖金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高发期、易发期。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四风”反弹,河南省各市县纪委密集曝光一批违纪违规典型案件,以儆效尤,防范未然。

河南曝光2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违纪典型案件

资料图

中国搜索郑州1月3日讯 在元旦、春节到来之际,河南洛阳、开封、安阳等各5市县密集曝光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违纪典型案件,以儆效尤,防范于未然。

洛阳市3起

据通报,2015年9月23日下午,洛龙区司法局副局长马留芝下班后,违规将洛龙区司法局执法车辆豫C-D181警停放在其居住小区。9月24日上午8时左右,马留芝使用豫C-D181警用于个人事务,被群众拍照举报至网络,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马留芝同志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公车私用,违反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有关规定。

2015年10月14日,洛龙区纪委给予马留芝党内警告处分。同时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的洛龙区司法局局长赵胜利给予诫勉谈话,对落实监督责任不力的洛龙区司法局纪检组长陈雪平要求作出书面检查。

2015年9月12日至16日,北陈村报请吉利乡党委同意,由吉利区吉利乡北陈村村委会主任孙书林带队组织北陈村村三委部分成员和村民小组组长共计36人到陕西杨凌参观现代农业种植。考察期间,考察组私自改变考察内容,自由活动一天,到延安参观一天,并每人每天补助100元。2015年11月20日,吉利乡委员会给予孙书林党内警告处分,同时,不合规考察费用由个人承担。

2015年中秋节, 伊川县吕店镇周沟村支部书记周会朝违规用村里经费为村两委12名干部发放苹果和橘子各一箱,合计1150元整。2015年11月23日,伊川县吕店镇纪委给予周会朝党内警告处分。

开封市5起

2012年5月至2015年9月,开封市祥符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县级干部贾殿营利用职务便利,多次在其分管的祥符区(原开封县)城管局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餐饮、烟酒等费用共计4.7万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同时,贾殿营违规经商办企业,影响极其恶劣。2015年9月,开封市纪委给予贾殿营撤销开封市祥符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职务处分,撤销副县级干部待遇、降为主任科员职务。

2015年9月,马市街小学用公款购买购物卡35200元,用于给职工发福利;2014年底和2015年中秋节前夕,马市街小学违规收受购物卡共计26000元,用于给职工发福利。2015年12月,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纪工委给予该校校长李志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该校会计肖素菊党内警告处分。

2013年10月至2014年8月,时任尉氏县韩庄村村主任韩兰亭先后两次带队,组织村组干部21人次借外出学习之机公款旅游,报销旅游费用共计98841元;2012年10月至2015年6月,韩四林任韩庄村支部书记期间,该村招待费支出共计294172.07元,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15年12月,尉氏县纪委给予韩四林、韩兰亭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2015年9月,龙亭区柳园口乡老君堂村支部副书记刘胜利违规操办其女儿婚宴42桌,并收取礼金,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2015年11月,龙亭区纪委给予刘胜利党内警告处分。

2013年5月至2014年8月,祥符区计生委违规为执法人员发放补贴共计113100元。2015年9月,祥符区监察局给予李文武降级处分。

安阳市2起

经查,汤阴县伏道镇北里于村原党支部书记李天锦,冒领集体资金100000元,违规用于村集体事物82542元,村干部吃喝洗浴6362元,职务侵占11096元,构成违反财经纪律错误、违反廉洁自律规定错误、职务侵占错误;经伏道镇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其撤销村党支部书记职务处分。汤阴县伏道镇北里于村党支部委员王好臣、村委委员李印章、村委委员贾秀芹、村委委员王会希、村委委员暴克学,公款吃喝洗浴,挥霍浪费集体资金,构成违反廉洁自律规定错误,经伏道镇纪委研究决定,分别给予相关人员党内警告处分。

经查,2014年8月,林州市陵阳镇西朗垒村村委会主任周保昌、村委委员王海林、村计划生育管理员吕明英和村会计兼出纳周从海,以按照上级规定,为远程教育学员配备智能手机为由,从上级拨付村里的占地补偿款中支出18000元,购买4部价值3600元的手机据为己有。调查还发现村委委员王海林违规报销个人开支,村会计兼出纳周从海套取国家粮食直补款。经陵阳镇纪委研究决定,分别给予该村委会主任周保昌、村计划生育管理员吕明英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村委委员王海林、村会计兼出纳周从海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新蔡县8起

2010年5月至2015年3月,畜牧场场长梅树敏未经批准租用面包车,报销租车费100700元,燃油费105849.78元,修车费21060元。新蔡县纪委给予梅树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5年8月29日,河坞乡河坞村党支部书纪李伟违规为其女举办升学宴。新蔡县纪委给予李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5年8月25日河坞乡吴店村党支部书记吴新国违规为其子举办升学宴。新蔡县纪委给予吴新国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3年,国土资源局练村镇国土资源所张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土地平整施工单位提供帮助,收受施工单位给予的草鱼19条,价值1727元。新蔡县纪委给予张勇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1727元。

2012年7月至2013年8月,孙召镇中心校校长唐春华用教育办公经费1.5万给各小学校长、中心校校长、会计、出纳等19人发放下乡大走访补助;用孙召镇拨付的“原民师养老补贴审核”工作经费和其他资金给参加原民师审核工作的组长、副组长每人200元生活补助,给参加审核工作的成员每人发放价值90元的茶杯一个;给镇书记、镇长和中心校校长各发价值330元的夏凉被一床。新蔡县纪委给予唐春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违纪资金21990元。

2012年以来,砖店镇敬老院院长吴效文违规领取过节补助费500元,在财务账中报销个人手机费3700元。新蔡县纪委给予吴效文党内严重警告之处分,追缴违纪所得4200元。

棠村镇棠村村党支部书记王参军2010年违规列支招待费10000元,2011年违规列支招待费1656元及其它问题,2013年公款吃喝8520元。新蔡县纪委给予王参军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2012年至2013年,弥陀寺卫生院院长时保绿虚列支出18603元,用于冲抵就餐费支出,新蔡县纪委给予时保绿党内警告处分。

此外,滑县纪委通报了6起违纪典型问题

滑县桑村乡桑村集村原党支部委员、现金保管李文鹏,利用职务之便,挪用保管的集体资金66800元,用于个人经营,构成挪用资金罪。2015年12月28日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

责任编辑:朱宝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