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一位患者在禹州市人民医院住院15天,收费60次,其中就多收了45次,多收费用699.3元。日前,该院医生张占军和该科主任、院长兼医务科主任李占勇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都说医者父母心,如果医生没有了“仁心”,而是怀着一颗“偏心”,对不起,那就查你没商量了!许昌市纪委监察局一直坚持纪挺法前,真正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严肃查处涉医领域贪腐及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绝不手软。这不,禹州又上榜了! 一位患者在禹州市人民医院住院15天,收费60次,其中就多收取了45次,多收费用699.3元。日前,这位医生张占军和该科主任、院长兼医务科主任李占勇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并被许昌市纪委监察局点名通报。 2015年6月,某患者在禹州市人民医院住院期间,医嘱中频脉冲电治疗,共15天,收费60次,多收45次,多收取费用699.3元。该患者CT检查需高压造影注射器,而医生只开具CT检查,未开具高压造影注射器,无医嘱收取高压造影注射器152.25元。 2015年11月24日,禹州市人民医院分别给予内三科医生张占军、内三科主任王琦、院长助理兼医务科主任李占勇行政警告处分。违规收取费用全额退还患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