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今日(1月13日),据许昌市纪委监察局通报,许昌市妇幼保健院儿科主任朱英杰、护士长周晓辉因违规收费新生儿医疗费用1196元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违规收取费用全额退还患者。 (资料图) 今日(1月13日),据许昌市纪委监察局通报,日前,许昌市妇幼保健院在2个新生儿住院就诊期间,违规收取费用1196元,该院儿科主任朱英杰、护士长周晓辉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违规收取费用全额退还患者。 2015年9月,某新生儿在许昌市妇幼保健院住院期间,诊断为肺炎,并非重症新生儿肺炎,应收新生儿监护费用231元,入院后收取重症监护费462元和心电监护费385元,不合理收费616元;某新生儿在市妇幼保健院住院期间,诊断为肺炎、低出生体重儿、双胎儿,对患儿实施24小时不间断的诊疗及监护护理,可以收取新生儿重症监护费用,随需行心电监护,但不能收取心电监护费用,不合理收费580元。 2015年11月19日,市妇幼保健院分别给予儿科主任朱英杰、护士长周晓辉行政警告处分。违规收取费用全额退还患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