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备受关注的女贼偷厅官一案,今天在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是否与妻子共同受贿100万元”“低于市场价30万元购得花园洋房,是否是利用职务之便”等问题,成为控辩双方辩论的焦点。由于案情复杂,当庭未宣判。
胡沅(资料图)
据新华社报道,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6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原副局长胡沅受贿一案。胡沅是2014年备受社会关注的“女贼偷厅官案”被偷厅官之一。2014年7月,女贼房云云因盗窃在常州受审,为求轻判,其举报曾在安徽两名厅官家盗窃数百万财物,牵连出胡沅。 检察机关指控,胡沅共有8次受贿记录。2010年至2014年间,胡沅先后收受他人数额不等的人民币和购物卡,其中最小的一笔受贿款是3000元购物卡,最大的一笔是通过其妻收受他人100万元人民币。 检察机关还指控,2012年6月,胡沅负责安徽银监局职工在滨湖某小区团购住宅事宜,期间,胡沅看中该小区一套面积为327.94平米的花园洋房,但由于此房不在团购范围,无法享受优惠政策,胡沅遂打电话给该公司董事长,要求优惠。鉴于胡沅是安徽银监局领导,且是团购活动负责人,该公司遂按照每平米低于市场价1200元人民币的价格将该房屋销售给胡沅。胡沅以总房价低于市场价39万人民币的价格购得该房屋。 检察机关认为,胡沅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自己或通过其妻张瑞红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46万余元、美元2000元,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新安晚报报道,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有关证据,胡沅委托的律师出庭为其进行了辩护。对于检察机关的多项指控,胡沅表示“不认可”,并对共同受贿100万一项再次提出申请非法证据排除程序。 由于案情复杂,该案当庭未予宣判。(综合新华社、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网、淮晚报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