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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情好贪杯上路 河南新年首例高速醉酒危险驾驶被查

来源:国搜河南 作者:赵亮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1-06
摘要:核心提示: 元旦小长假期间,河南高速交警总队针对节日期间车流量增加的实际情况,将高速公路违规上下客、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客车超员、严重超速、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列为查处重点,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上限处罚、绝不姑息,确保群众出行安

核心提示:元旦小长假期间,河南高速交警总队针对节日期间车流量增加的实际情况,将高速公路违规上下客、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客车超员、严重超速、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列为查处重点,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上限处罚、绝不姑息,确保群众出行安全。期间,焦作高速交警查获了河南高速新年首例醉驾危险驾驶行为。

心情好贪杯上路 河南新年首例高速醉酒危险驾驶被查

酒精检测仪显示,司机张某为醉酒状态

中国搜索焦作1月6日讯 1月2日晚22点17分许,在焦温高速焦作站,焦作高速交警长济大队民警郝鹏、田战华对一辆豫H牌照的轿车例行检查。当司机把车窗摇下来时,车里一下就飘出来一股刺鼻的酒味。因为车上就他一个人,民警第一反应就是司机肯定是酒后驾驶。这时,司机很淡定的对民警说:“不用查了,我喝酒了。”民警拿来酒精测试仪让当事人一吹,结果显示醉驾。民警询问得知,当事人张某是焦作沁阳人,是一个长期跑货车的司机。因为自己的货车刚刚在修理厂处理完故障,心情大好就多贪了两杯。随后民警立即向带班领导汇报,按照醉驾程序带驾驶员张某到指定911医院进行抽血鉴定酒精含量。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危险驾驶罪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1月5日早上,驾驶员张某血液酒精浓度化验结果出来:143.73 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正在依照法律程序对其调查处理中。

据了解,该起醉驾危险驾驶行为是2016年河南高速公路上查获的首例高速路醉酒危险驾驶行为。正是因为高速交警的细心检查,才及时有效的避免了一场事故的发生。焦作高速公路管理处民警通过不放松节日期间对辖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形势的管控,继续深入推进“6+3”集中行动,有效维护了辖区良好的交通秩序,确保群众出行平安。(刘洋 通讯员 杨军政)

责任编辑:赵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