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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通报四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案

来源:国搜河南 作者:朱宝君 人气: 发布时间:2015-12-11
摘要:核心提示: 12月11日,河南省纪委通报通报了四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其中,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书记员胡波因收受他人财物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其余三件皆涉“村两委腐败”。 中国搜索郑州12月11日讯 12月11日上午,据河南省

核心提示:12月11日,河南省纪委通报通报四起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其中,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书记员胡波因收受他人财物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其余三件皆涉“村两委腐败”。


河南通报四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案

中国搜索郑州12月11日讯 12月11日上午,据河南省纪委监察厅官网消息,河南省纪委通报了四起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其中,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书记员胡波因收受他人财物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其余三件皆涉“村两委腐败”。

4起典型问题和案件如下:

1.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书记员胡波严重违纪案件。2013年9月至2014年6月,胡波顶风违纪先后四次收受案件当事人购物卡2万元和现金8万元。2015年7月,胡波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汤阴县瓦岗乡邶城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有付、会计李习武违反财经纪律问题。2006年10月至2015年2月,李有付将村集体资金1.5万元借给他人使用。2013年2月至2015年2月,瓦岗乡邶城村村“两委”将上级拨付资金及承包费共10.6万元坐收坐支,未入村帐,李有付负有领导责任,李习武负有直接责任。2015年9月,李有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习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浚县浚州街道西陈村村委会主任张鸿雁、报账员张芳书挪用土地赔偿款案件。2012年11月至2013年1月,张鸿雁伙同张芳书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土地补偿款100万元,进行营利活动。2015年5月,张鸿雁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张芳书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4.鹿邑县杨湖口镇李八桥村原党支部书记赵锦聚套取国家危房改造资金问题。2012年5月,赵锦聚利用职务便利,将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其弟申报为危房改造户,套取国家危房改造资金1.5万元。2013年5月,赵锦聚侵占9户危房改造款1.8万元用于个人支出。2015年10月,赵锦聚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所得资金收缴财政。

责任编辑:朱宝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