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12月10日,从洛阳市检察院传来消息,新乡市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孟钢(副厅级)及其妻尤娜涉嫌受贿犯罪案,分别由洛阳市检察院和汝阳县检察院立案侦查,11月13日,该案已由洛阳市检察院依法向洛阳市中院提起公诉。 孟钢(资料图) 中国搜索郑州12月11日讯 中国搜索昨日从洛阳市检察院了解到,河南省新乡市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孟钢(副厅级)及其妻尤娜涉嫌受贿犯罪案,分别由洛阳市检察院和汝阳县检察院立案侦查,11月13日,该案已由洛阳市检察院依法向洛阳市中院提起公诉。 据了解,生于1960年的孟钢是吉林大安人,1976年7月参加工作。先后任职光山县公安局政委、党委副书记;信阳地区公安处治安科科长;信阳地区公安处副处长、党组成员;漯河市公安局政委、党委副书记、漯河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焦作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2009年3月,任新乡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2014年3月,任新乡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 2014年8月,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2014年12月,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新乡市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孟钢(副厅级)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依法指定河南省洛阳市人民检察院管辖,并采取强制措施。 今年11月13日,该案已由洛阳市检察院依法向洛阳市中院提起公诉。 孟钢个人简历 1976年7月至1979年2月河南省信阳地区"五七"干校下乡知青; 1979年2月至1981年3月河南省公安干校学习; 1981年3月至1987年4月河南省信阳地区公安处办公室干部(期间:1984年9月至1986年7月河南电大党政干部专修班党政管理专业学习); 1987年4月至1991年12月河南省信阳地区公安处副科级侦察员(期间:1990年3月至1991年12月光山县十里庙乡挂职锻炼任党委副书记); 1991年12月至1992年3月河南省光山县公安局政委、党委副书记; 1992年3月至1993年6月河南省信阳地区公安处治安科科长; 1993年6月至1998年11月河南省信阳地区公安处副处长、党组成员; 1998年11月至2001年5月河南省漯河市公安局政委、党委副书记; 2001年5月至2002年1月河南省漯河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02年1月至2005年6月河南省漯河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副厅级); 2005年6月至2009年3月河南省焦作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副厅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