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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法院为农民工讨薪撑腰 拘35名老赖金额3亿元

来源:国搜河南 作者:朱宝君 人气: 发布时间:2015-12-09
摘要:核心提示: 又到了年底,为了不让农民工为讨薪而困扰,河南的法官也是拼了。在第七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等系列涉农维权活动中,各地院长纷纷出手亲自办案,为农民工解决纠纷。半个月时间已拘留35名“老赖”,涉案金额3.14亿元。 新闻发布会现

核心提示:又到了年底,为了不让农民工讨薪而困扰,河南的法官也是拼了。在第七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等系列涉农维权活动中,各地院长纷纷出手亲自办案,为农民工解决纠纷。半个月时间已拘留35名“老赖”,涉案金额3.14亿元。

河南法院为农民工讨薪撑腰 拘35名老赖金额3亿元


新闻发布会现场

中国搜索郑州12月8日讯 据大河网报道,12月8日上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法院第七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等系列涉农维权活动情况,并公布十件典型案例。

自11月20日开始,河南省法院开展为期两个月的第七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等系列涉农维权活动。截至12月4日,全省法院共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6717件,涉及农民工10300人,涉案金额3.14亿元。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执行案件中,拘留35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34人,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1人。

看数据 半个月受理农民工讨薪案6717件涉案金额3.14亿元

河南省高院副院长史小红通报了活动开展以来,各级法院受理的案件及有关执行情况。

据悉,截至12月4日,全省法院共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6717件,涉及农民工10300人,涉案金额3.14亿元;已审结1387件,执结449件。受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17件,已审结2件,2人被判刑。受理“三留守”人员维权案件5502件,涉“三留守”人员7534人,涉案金额1.84亿元;审结2391件,执结176件。受理“坑农害农”刑事案件8件,审结0件。受理“坑农害农”民事案件13件,审结0件,执结1件。

同时,河南省法院开通了热线举报电话0371—65768520,并安排专人接听,对所有来电逐个建立台账,逐个记录信息。

看执行 凌晨围堵“老赖”让“老赖”无所遁形

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执行案件中,各地法院也是屡出奇招,让“老赖”无所遁形。

譬如,商丘市睢阳区法院于11月20日凌晨五点,开展了集中出击“凌晨围堵老赖”的行动,对拖欠众多农民工工资拒不偿还的郭某实施司法拘留。

清丰县法院的执行法官辗转各个银行柜台查找被执行人的存款账户,仅用1个月时间就执结一起长达6年的工伤赔偿案件。

虞城县法院开展“涉民生执行凌晨行动”,11月28日凌晨对被执行人进行司法拘留,被执行人当日履行义务。

活动开展后全省各级法院对躲着藏着、有钱不还、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赖账户,采取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对抗拒执行、阻碍执行甚至暴力抗法的犯罪行为,向公安机关移交犯罪线索。

截至12月4日,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执行案件中,拘留35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34人,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1人。

在“三留守”人员维权案件中,拘留3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78人。在“坑农害农”执行案件中,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人。

河南法院为农民工讨薪撑腰 半个月拘留35名“老赖”

信阳中院13天执结农民工工资款324万余元

看创新 在外打工农民工无法回来,可拍视频,用微信传至法庭参与诉讼

2014年10月刘某等15名农民工向济源市人社局投诉,河南省某路桥公司在承建某路段改建工程中拖欠15名农民工工资。

济源市人社局调查后对该路桥公司作出限期支付14.4万余元工人工资决定,同时按照规定支付15人赔偿金7.2万余元。

该路桥公司不服,向济源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济源市政府审查后维持了该决定。该路桥公司不服,向济源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刘某等15名农民工作为第三人参加了诉讼。济源市人民法院审理后依法维持行政处理决定。该路桥公司仍不服,上诉至济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源中院院长王涛担任审判长公开审理了此案,并开创性地使用视频、微信等方式以方便身处外地务工的农民工当事人参与诉讼。

庭审后组织各方进行调解,由于争议较大,三次调解都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11月20日下午,王涛再次组织各方进行调解,辩法析理、晓之利害,经过近3个小时的调解,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该路桥公司当场履行了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由于15名农民工分布在北京、天津、内蒙、重庆、贵州等地务工,为方便农民工诉讼,让农民工推选诉讼代表人,同时让不能到庭的农民工拍摄视频,用微信传至法庭。多种便民之举减少了农民工的诉累,受到农民工的称赞。”河南省高院民一庭庭长刘天华对济源中院的创新审理方式给予赞扬。

河南法院涉农维权十大典型案例

一、济源中院院长王涛审理一件涉农民工工资案件

2014年10月刘某等15名农民工向济源市人社局投诉,我省某路桥公司在承建某路段改建工程中拖欠15名农民工工资。济源市人社局调查后对该路桥公司作出限期支付十四万四千余元(14.4万元)工人工资决定,同时按照规定支付15人赔偿金七万贰仟余元。该路桥公司不服,向济源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济源市政府审查后维持了该决定。该路桥公司不服,向济源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刘某等15名农民工作为第三人参加了诉讼。济源市人民法院审理后依法维持行政处理决定。该路桥公司仍不服,上诉至济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源中院院长王涛担任审判长公开审理了此案,并开创性地使用视频、微信等方式以方便身处外地务工的农民工当事人参与诉讼。庭审后组织各方进行调解,由于争议较大,三次调解都未能达成一致意见。11月20日下午,王涛院长再次组织各方进行调解,辩法析理、晓之利害,经过近3个小时的调解,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该路桥公司当场履行了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本案的典型意义在于:一是院长全程参与,率先垂范。王涛院长不仅参与庭审,还在庭前与合议庭成员一起研究案情,庭后安排部署调解工作。二是创新审理方式,方便当事人参加诉讼。由于15名农民工分布在北京、天津、内蒙、重庆、贵州等地务工,为方便农民工诉讼,让农民工推选诉讼代表人,同时让不能到庭的农民工拍摄视频,用微信传至法庭。多种便民之举减少了农民工的诉累,受到农民工的称赞。三是全力进行调解。王涛院长锲而不舍四次调解成功,避免了执行程序,让农民工迅速拿到工资。四是本案系涉农民工的行政诉讼案件,体现我国行政和司法对农民工工资的多渠道保护制度。

二:南阳中院院长庞景玉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农民工权益保护案件

责任编辑:朱宝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