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媳妇偷了我的钱,给2万元可以私了……
本报讯(记者李向华)因为发现别人的妻子盗窃自己200元钱,就向对方索要2万元钱说私了,结果私了未成,自己还因敲诈勒索罪,被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判了刑。 岳某和李某都在郑州市金水区经一路上一家农贸市场做生意,两人的铺位挨着,都是夫妻俩一同经营,开的还都是白条鸡店。 去年9月初,岳某的老婆对岳某说,她怀疑李某的媳妇偷了他们的钱。两人便设计在钱上写了记号做实验。 9月6日,二人果然发现钱少了,而且可以肯定是李某的媳妇偷走了。随即,岳某找到李某,说他媳妇偷了自己家的钱,如果李某给他2万元钱,就可以私了不报案。 李某听了这话有些吃惊,把岳某安顿住后偷偷问媳妇有没有偷钱,他的媳妇坚称没偷。李某就找到岳某说,自己的媳妇没偷他的钱,更不会给他钱。 岳某警告李某说“那你别后悔”,随即报案。民警经调查,果然在李某的媳妇那里找到了那两张标有记号的200元钱。李某的媳妇见状只好承认了自己的盗窃事实。民警遂将岳某和李某的媳妇一同带回派出所继续调查。 见民警将自己的媳妇带走,李某这下慌了。等到下午,他看见岳某回来了,自己的媳妇没有回来,就更着急了。此时,岳某又找到李某,称如果李某能拿2万元钱给他,他还能私了。李某心里着急,便从银行取了仅剩的1.9万元钱给了岳某,并和岳某一起到派出所说两人已达成协议,想私了,但被民警告知此事已经不能私了,李某的媳妇已被行政拘留。 见不能私了,李某便要求岳某归还1.9万元钱,岳某不还。李某也报了案。岳某被带走后,其妻子将1.9万元归还给李某。 近日,因犯敲诈勒索罪,岳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