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收集固定好抢劫案的犯罪证据 抢劫罪是一种常见、多发性犯罪.,是“严打”整治斗争的重点。依照刑法、刑事诉讼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的规定,抢劫罪的证据标准是规范认定抢劫罪具体证据的证明能力和证实抢劫罪犯罪构成应当具备的证据要素、证据要求程度的规则和尺度。它对于认定抢劫犯罪的证据从数量和质量方面提出了要求,只有符合抢劫罪证据标准的案件才能定罪。因此,研究抢劫罪的证据标准,对解决司法实践中认定抢劫罪的难题,规范抢劫罪的证据收据、固定、采信,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抢劫犯罪的特征决定了证据标准的特殊性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立即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这种当场对被害人身体实施强制的犯罪手段,是抢劫罪的本质特征,也是它区别于盗窃罪、诈骗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的最显著特点。(1)抢劫犯罪中的直接证据一般只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2)现场痕迹是抢劫作案的重要证据。(3)被害供述、证人证言比较真实且容易获得。(4)认定抢劫的财物数额的证据实践中多有争议。(5)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作案手段和作案工具是抢劫犯罪的主要证据之一。(6)其他种类的间接证据,特别是在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的情况下,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主体、行为、结果、主观、 二、抢劫罪的主体、行为、结果、主观、情节五方面证据构成了抢劫案的证据标准 从抢劫犯罪的特征和犯罪构成要件入手,抢劫罪的证明对象的主体、行为、结果、主观、情节五方面证据构成了抢劫案的证据标准: (1)关于抢劫犯罪主体的证据: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微机户口底卡、医院的出生证明及其他精神状态的证据。通过上述证据的收集和固定,证明犯罪嫌疑人年满14周岁,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符合抢劫罪的主体要件。 (2)关于抢劫犯罪主观方面的证据: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是临时起意还是经过事前策划,准备了什么工具,怎样排除妨碍,何时动手,如何逃离,作案的动和是什么,如何处理劫取的财物等。若是共同犯罪,查明有无策划,策划的内容是什么,策划中有无不同意见,案发时,案发后的行为和态度,分赃情况和赃物去向。 (3)关于抢劫犯罪行为方面的证据:被害人关于公私财物存放位置、数量,物品特征和被抢经过的陈述有关证人关于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当场劫取财物行为的证词;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抢劫行为所持作案工具、赃款、赃物等物证照片和有关物证,痕迹检验报告,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曾到抢劫现场毛发、指纹、脚印及其他遗留、痕迹的技术鉴定结论;证明赃物价值的鉴定结论;证明收缴赃款、赃物作案工具等物证的搜查、提取笔录、扣押清单、证明犯罪嫌疑人进入现场的路线的现场勘查笔录、现场图、现场照片;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抢劫作案的视听资料。 (4)关于抢劫犯罪的结果证据:被害人被抢劫款物特征数量的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劫取款物特征、数量的供述;有关部门和证人关于被抢劫款物证言;有关部门对被害人有关伤情、死因的鉴定结论;抢劫未遂和中止的有关证据。 (5)关于抢劫犯罪的情节证据:根据刑法263条1款之规定的8种加重情节的证据有:有关入户抢劫的证据;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证据;中国人民银行同意设立金融机构的批复,核发的特许经营许可证,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有关多次抢劫的证据;有关被抢劫物品的价值鉴定结论;有关致人重伤、死亡的证据;有关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证据;有关枪技性能鉴定报告;有关抢劫军用物资或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证据。以及有关前科,是否是累犯的证据,有关自首和立功的证据等。 三、应当依法、全面及时收集、固定运用证据 司法人员应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7种证据种类入手,根据抢劫犯罪的特点依法、全面、及时收集、固定、运用证据、揭露犯罪、证明犯罪、打击犯罪,应当严格按照刑诉法和有关规定从事证据的收集、固定工作,避免因遗漏证据或贻误时机而导致案件难以定案的被动局面,特别需要注意的是:(1)询问证人、讯问犯罪嫌疑人,进行搜查、扣押等侦查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2)询问、讯问笔录应注意填写起止时间,两名以上侦查人员签名。杜绝侦查人员一人询问、讯问,没参加的签名现象。(3)所有书证、物证必须注明其来源、出处、盖有印章。(4)指认现场、辩认物品应有见证人,最好能用照片予以固定,以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庭审中出现反复。(5)应增加有行为能力被害人、目击证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辨认程序。(6)应重视作案现场遗留痕迹、物证的提取。 司法实践中,认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抢劫行为,最核心、最基本是必须做到:一是必须证明抢劫犯罪事实存在;二是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抢劫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为。这些是抢劫罪诉讼证明中最基本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