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海峡两岸法院民事生效判决的相互承认与执行 海峡两岸的区际法律冲突的特点; 1、香港、澳门回归后我国是一种特殊的单一制国家内的区际法律冲突; 2、有属于同一社会制度的法律冲突; 3、有属于同一个法系的法域之间的冲突; 4、区际法律冲突不仅表现为各地区本地法之间的冲突,还表现为各地区的本地法和其它地区适用的国际条约之间以及各地区适用的国际条约相互冲突之间的冲突; 5、各法域有自己的终审法院,而在各法域之上无最高司法机关; 6、在立法权方面,无中央立法管辖权和各法域立法管辖权划分; 7、台湾形成与大陆港澳不同的法域; 8、海峡两岸区际法律冲突比极为复杂的港澳更为错综复杂; 海峡两岸区际法律冲突处理的基本原则与途径; (一)基本原则; (二)区际法律冲突的解决途径; 通过全国统一的实体法解决区际法律冲突途径; 1、制定全国统一的实体法解决突途径; 2、制定仅适用于部分法域的统一实体法; 3、各法域采用相同或类似的实体法求得统一; 4、将在一个法域适用的实体法扩大适用于另一个法域,从而取得法制统一; 通过区际冲突法途径解决区际法律冲突 制定全国统一的区际冲突法。 1、各地域分别制定各自的区际冲突法,用来解决自己的法律与其它法域法律之间的冲突。 2、类推适用国际私法解决区际法律冲突,用来解决自己的法律与其它法域法律之间的冲突。 3、对区际法律冲突和国际法律冲突不加区分,适用于解决国际冲突基本相同的规则解决区际法律冲突; 4、两岸宜完善、规范两岸的司法协作等。 5、两岸区际法律冲突宜以逐步、渐进的方式进行; 两岸涉及区际法律冲突的相关法规与法院生效民事判决的相互认可与执行的法规 台湾涉及两岸区际法律冲突的法规---《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过 大陆目前没有全面涉及处理两岸区际法律冲突的相关法规; 3、两岸之间相互承认与执行的法规 大陆地区; 台湾地区; 大陆法院民事生效判决到台湾申请认可与执行中的区际法律冲突 1、大陆宜尽速制订适度涉及区际法律冲突的《海峡两岸关系条例》解决两岸加入WTO后的区际法律冲突; 2、在律师协会、法学会等中设台湾法律研究委员会; 总共5页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