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有执法权,也需要先进、成熟的技术支撑,企业拥有先进、成熟的技术,但没有执法权,警方和企业的结合,当能达到双赢的效果。警企合作须严格依法保障互联网用户的信息安全,互联网企业尤其要加强技术设施建设,避免用户信息被泄露到不法分子手中。 今年2月,浙江绍兴市公安局与阿里巴巴集团安全部签订协议,在互联网秩序维护、涉网犯罪打击、数据资源支持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利用“互联网+”模式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至9月底,绍兴市刑拘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嫌疑人109人。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郭声琨近日就此作出批示,要求“总结经验,为全国提供借鉴”。 截至今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6.68亿,庞大的网络用户成为网络黑灰产业违法犯罪侵害的对象。据不完全统计,去年中国互联网黑灰产业从业人员已超40万,比前年同比涨90%,规模据估过千亿元;去年互联网黑灰产业人均年收入约为30万元,接近全国人均GDP的6倍。山东大学生徐玉玉遭遇电话诈骗伤心离世等恶性案件频发,足见网络黑灰产业违法犯罪造成何等严重的后果。 目前,美、英等国网络犯罪已成为第一大犯罪类型,我国网络犯罪占犯罪总数近1/3,且每年以近30%左右幅度上升。网络黑灰产业有多重表现形式,比如“黑客攻击”、“盗取账号”、“钓鱼网站”等典型的犯罪手段。互联网的性能技术、新手段往往在第一时间也为犯罪分子所运用,这给打击违法犯罪带来了很大的困难。现实中,一些人遭受电信诈骗、网络诈骗后向公安部门求助,却很难获得积极的回应,最主要的客观原因就在于,面对日益泛滥并且严重的网络黑灰产业,传统的监管手段和模式已难以为继。 打击网络违法犯罪行为,关键要人防、技防和物防三管齐下。随着大数据的广泛应用,数据主权已成为继边防、海防、空防之后又一个新的国家主权领域,若没有完备的网络安全体系与核心技术,没有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攻防技术积累和安全体系建设,就难以跟上日新月异的形势,监管就只能跟在违法犯罪者的屁股后面。基于此,与有成熟技术体系的网络企业加强合作,构建警方、企业和社会共同参与的防控体系,已成为打击网络黑灰产业的必由之路。 警方有执法权,也需要先进、成熟的技术支撑,企业拥有先进、成熟的技术,但没有执法权,不能对违法犯罪行为施以打击。警方和企业的结合,当能达到双赢的效果。一方面,企业依托于自身的安全技术,可以及时发现、搜集违法犯罪的线索,并及时提供给警方,为其提供安全可靠的技术支撑。另一方面,警方可以在企业的技术支持下,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而做到精准打击。警企合作既能解决网络平台自身的安全之需,又能强化打击各种不法行为,对网络犯罪形成高压威慑态势。 安全已成为互联网平台生存与发展的重要基石,互联网企业对此应有清醒的认识,并把网络安全作为自身的立足之本。浙江绍兴警方与阿里巴巴集团安全部的合作,是警企合力共同维护互联网安全的范本。阿里不但组建了庞大的专业团队进行技术攻坚,还与其他同行组建互联网安全同盟,共同为打击网络犯罪提供技术支持。近年来,通过与互联网企业合作,警方查获了一批大案要案,成效显著。如今年5月在广州白云区查获一个假LV生产窝点,该团伙由几个造假老手组成,在阿联酋迪拜安排仓储和销售,创造着数以亿计的“产值”。在阿里打假团队的支持下,广州警方与迪拜警方联手精准出击,将这个造假窝点一举端掉。 在警企合作过程中,必须严格依法保障互联网用户的信息安全,互联网企业尤其要加强技术设施建设,避免用户信息被泄露到不法分子手中,避免在打击网络犯罪中助长新的网络犯罪。希望有更多互联网企业加入到警企合作中来,共同打击电信网络犯罪,斩断互联网黑灰产业链条,让徐玉玉式悲剧不再重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