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立法会个别候任议员日前在就职宣誓时公然宣扬“港独”和夹带侮辱国家、民族的言辞,连日来引起舆论强烈谴责,要求涉事人公开道歉并辞职,希望全国人大常委会就香港基本法第104条有关公职人员就职宣誓相关规定进行解释的呼声高涨。 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听取有关汇报,提出释法议案,引起各方高度关注。观察人士认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此时就基本法相关条款进行解释,权威、适时且必要。 法理昭昭,民意滔滔。20多天来,香港政界、商界、教育界、专业团体、普通市民等接连以发表声明、示威抗议、参与联署等形式对此次议员宣誓事件表达愤慨,强烈谴责有关言行。超过110万人参与由香港人士发起的网络联署,要求涉事候任议员公开道歉、收回言论,呼吁取消其议员资格。 兹事体大,关乎大是大非。香港舆论普遍认为,此次事件中两名候任议员公然宣扬“港独”,侮辱国家民族,严重违反“一国两制”方针,严重挑战香港基本法和香港法律规定,严重伤害海内外中华儿女的感情,触碰“一国两制”底线。 有鉴于此,香港社会及内地、海外的不少法律界人士近来密集发声,希望高度重视此次事件的恶劣影响,呼吁在当前“港独”思潮窜起、挑战“一国两制”方针、破坏中央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关系的当下,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释法,作出权威解释,以正视听、一锤定音。 根据香港基本法第158条规定,该法的解释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央人民政府管理的事务或中央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系的条款进行解释,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据此,不少法律界人士指出,议员宣誓事件涉及中央和特区关系,全国人大常委会就有关条款进行释法合法合规合宜。 “港独”是香港社会的毒瘤,本质是分裂国家,若任由其蔓延,整个香港将蒙其害。香港不少有识之士近来对此表达关切,深以为忧。如何遏止“港独”已成为香港社会的当务之急。 诚如香港中联办主任张晓明日前所言,在涉及国家民族利益和香港根本利益的大是大非问题上,必须坚持原则,坚守底线,坚决依法办事。 顺应香港舆论和民意主流,是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若能审议通过相关释法提案,将有助于维护宪法和基本法权威,有助于依法遏止“港独”,有助于香港的社会政治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