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组审议关于修改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草案、关于修改海洋环境保护法的决定草案等 张德江参加审议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1日上午举行分组会议,审议关于修改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草案、关于修改海洋环境保护法的决定草案、对外贸易法等12部法律的修正案草案。张德江委员长参加审议。 在审议关于修改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草案时,出席会议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成员、全国人大代表普遍认为,决定草案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实行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改革的精神,进一步明确了非营利和营利性民办学校的划分标准,以及国家对两类学校的扶持措施,并对现有民办学校作出更加合理的过渡安排,对于规范和促进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决定草案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已经比较成熟,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在审议关于修改海洋环境保护法的决定草案时,与会人员认为,海洋环境保护是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构建海洋强国战略具有重要意义。为了适应海洋环境保护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对海洋环境保护法的部分内容进行修改是必要的。此次修改聚焦与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相衔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加大违法处罚力度等三个方面的问题,贯彻落实了党中央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顺应了人民群众对良好海洋生态环境的期待,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在审议对外贸易法等12部法律的修正案草案时,与会人员认为,修改对外贸易法等12部法律中的部分条款,取消相关行政审批和职业资格认定事项,减少审批环节,符合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决定的要求,是依法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的重要举措。对12部法律的相关条款一并进行修改,符合法定要求和程序,是可行的。建议对修正案草案进行修改完善后,作出相应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