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不能让境外成为贪腐分子的避罪天堂,这些人不管跑到哪里,跑出去多久,都要一追到底。只有如此,才能逐步形成不敢逃、不能逃、不想逃的社会氛围,才能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氛围。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30日公布了国际追逃追赃工作的最新进展,截至2016年9月,已从70余个国家和地区追回外逃人员2210人,其中国家工作人员363人,追赃79.94亿元。而全球追缉的“百名红通人员”,截至目前已有35人落网。 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无疑是目前正在进行的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斗争的最终目的则是,让已经潜逃的腐败分子无处藏身,让企图外逃者丢掉幻想。有的逃犯在海外游荡多年,不法所得已经所剩无几,在一些人看来,把这种几近油尽灯枯的逃犯抓回来,等于是让其回国养老。其实不然,决不能让境外成为贪腐分子的避罪天堂,这些人不管跑到哪里,跑出去多久,都要一追到底。只有如此,才能逐步形成不敢逃、不能逃、不想逃的社会氛围,才能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氛围。 国际追逃追赃斗争必然是一场持久战。许多腐败分子在外逃之前都有过长期准备,先将配偶和孩子送到国外并向海外转移资产,其间还会通过洗钱等各种方式湮灭证据。同时,由于中外司法体系之间的差异,以及一些西方国家存在的政治偏见问题,诸多因素都大大增加国际追逃追赃工作的难度。 斗争难度虽大,但显然中国纪检司法部门已做好了打持久战的准备。2015年4月,以外逃国家工作人员、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为主的“百名红通”名单公布,此后一年半的时间里,我国先后从美、加、澳、新等国家,追回35位“百名红通”人员。有关部门在追逃过程中持续发力,基本保持每个月都有红通人员归案的节奏。这种持久战的节奏,也体现在自2014年开展至今的整个追逃追赃工作中,在两年多的时间里,追回外逃人员人数和追回赃款数量,一直保持着平稳增长的趋势。 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是与腐败分子的斗争,同时也是一种反腐败制度建设。在追逃追赃过程中,除了各国政治制度、法律体系、价值观念存在差异之外,追逃成本高昂也是一个难以忽视的现实问题。在境外追逃追赃,必须得到当地配合,相关刑事司法程序一旦展开,就会涉及到人员往返、证人出庭、调查取证等繁琐程序,其间付出的成本甚至可能超过相关案件的赃款数额。截至目前,落网的“百名红通”人员,大部分是通过劝返方式实现追逃的,其中原因就在于司法合作的成本太高。 如何降低国际追逃追赃成本,提高缉捕外逃贪腐分子的工作效率?这就需要我国在加大追逃追赃斗争力度的同时,着力于相关国际反腐败制度的建设工作,逐步为国际追逃追赃确立相对简便的操作规范,以此降低反腐成本。2014年我国担任APEC轮值主席期间,通过了《北京反腐败宣言》,以国际文件的形式明确提出了加强国际反腐务实合作的中国主张。在今年的G20杭州峰会上,则达成了若干反腐败重要成果,其中包括成立G20反腐败追逃追赃研究中心,通过了《二十国集团反腐败追逃追赃高级原则》等。 一番努力之后,国际反腐败行动指南已初步确立,对外逃腐败人员和外流腐败资产“零容忍”,国际反腐败追逃追赃合作“零障碍”的概念,正在为越来越多国家所接受。中国还需在构建国际反腐败新格局的目标下继续努力,一边加强追逃追赃斗争,一边加紧反腐败国际新秩序的建设,让“寰球”变小,让那些“苍蝇”只能碰壁,无处容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