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全国各级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把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各项部署要求落实到检察工作中去,着力营造检察机关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真正发挥检察机关在国家权力监督体系中应有的作用。 通知指出,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是在“十三五”开局之年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对于深化全面从严治党,解决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有效应对党面临的“四大考验”、克服“四种危险”,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命、自我提高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作的重要讲话,视野开阔、总揽全局、求真务实、振奋人心,对于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指导意义。 通知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不移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确保检察事业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不断前进。要认真学习贯彻准则,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有效解决自身党内政治生活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夯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的基础。要认真学习贯彻条例,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完善检察机关党内监督制度,解决还不同程度存在的不愿监督、不敢监督、抵制监督的突出问题,强化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要切实担当检察机关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方面肩负的职责使命,特别是要以对党和人民事业、对检察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依法惩治职务犯罪;加大对司法活动监督力度,纠正和防止执法司法权滥用,坚决惩治司法腐败,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认真贯彻司法体制改革部署,对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的行为,通过督促起诉、提起公益诉讼、完善检察建议工作机制等方式督促其纠正,促进依法行政。 通知要求,检察机关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自律意识、标杆意识、表率意识,模范遵守党章党规,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率先垂范、以上率下,为全体检察人员作出示范。要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与做好当前检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继续扎实把今年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抓紧研究、思考明年工作思路和重点举措,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更好地维护社会会和谐稳定,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