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党支部的党员干部来到“红旗渠精神”的发源地河南省林州市举行党日活动,感悟红旗渠精神。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家新参加。 红旗渠位于河南省林州市(原林县),处于河南、山西、河北三省交界处,历史上这里十年九旱,水贵如油。为了改变因缺水造成的穷困,林县人民从1960年2月开始修建红旗渠,削平了1250个山头,架设了151个渡槽,凿通211个隧洞,十年间建成总干渠长70.6公里,干渠、分干渠、支渠、斗渠共1500多公里的“人工天河”红旗渠,创造了人间奇迹,孕育了以“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团结协作、无私奉献”为主要内涵的红旗渠精神。 在红旗渠纪念馆,大家共同参加了现场教学活动。在红旗渠青年洞,党员干部们在雨中重温了入党誓词。晚上,党员干部还集中观看了反映红旗渠精神的纪录片《巍峨山碑·杨贵篇》。 徐家新在与大家座谈交流时强调,红旗渠精神与长征精神是一脉相承的,坚定的理想信念是红旗渠精神的灵魂,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精神上就会“缺钙”。我们学习红旗渠精神,要与学习弘扬伟大的长征精神结合起来,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长征胜利8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从长征和红旗渠的故事中汲取精神营养,更加坚定跟党走的信念,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通过看实物,听讲解,参加党日活动的党员干部们一致认为,作为新时期人民法院的党员干部,一定要继承和发扬好红旗渠精神,不忘革命优良传统和作风,立足本职工作,公正司法,为民司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司法需求。要甘于奉献,积极投身于司法体制改革的伟大实践中,为建设更加公正高效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贡献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