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记者从四川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截至目前,该院已向资阳市人大常委会、政协资阳市委员会提请取消11名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界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的资格。资阳市人大、政协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即将进行的换届选举中,这些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将不再提名。 人大代表是民众利益的代言人,政协委员代表社会各界参政议政。不论是人大代表还是政协委员,理当带头做好行为表率,维护民众的利益。因此我以为,一个具有失信行为的人,根本就不具备担任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的资格。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当“老赖”,不仅滋生了恶劣的示范效应,更不利于推进社会诚信建设。或许,正因为如此,上个月由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也明确提出,失信被执行人不能担任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 从这个逻辑来看,四川资阳拟下届不再提名这11名企业界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实属理所应当,顺应民意。不过,相比于取消存在“老赖”行为的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的资格,如何真正把好入口关,让存在失信行为的人员不能当选或被推荐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则显得更加重要。毕竟,这有利于从一开始就建立起一堵“防火墙”,维护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形象,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减少侵蚀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发生。 上述道理,其实人人都懂,但现实情况却让人乐观不起来。当前,失信被执行人当选或被推荐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现象,仍在一些地方不断上演着。据10月18日的澎湃新闻报道,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人王瑛被指在东莞欠下350万元巨款至今未还,名字还在《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当中,却在户籍地当选为区人大代表。目前,当地人大方面回应称将尽快核实。何以至此?这其中固然有地方上对代表候选人考察不严的原因,但在很大程度上,可能还是因为过于看重某些企业给本地带来的经济利益,而有意无意地放松了相关企业主在守法与道德领域的行为审核。 目前,全国各地正在进入换届选举期,能不能选出合格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是一道严肃而重要的考题。各地需要抓紧时间清退那些“老赖代表”“老赖委员”,更需要果断摒弃过去那种老眼光、旧思维,切实加强力度,严格考察候选人的种种履历和资料,严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入口关。如此,才能从源头上杜绝“老赖代表”“老赖委员”再次出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