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举办“走进二巡·感受司法的温度”公众开放日活动。二巡——这个年轻的法庭走出了哪些司法改革特色之路?面临了哪些问题?有哪些可以复制和值得借鉴的经验?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第二巡回法庭庭长胡云腾接受了本报记者的专访。 以审判为中心:阔步前行有温度 记者: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成立以来,办案坚持以审判为中心,请您介绍一下完善庭审程序的基本思路或者制度? 胡云腾:庭审是审判活动中最重要的环节,也是最公开、透明的环节,还是当事人参与机会最多、行使诉权最有利的平台,也是我们公正裁判形成的最重要的一个平台。所以我们要求,事实证据要出示在法庭,诉辩意见要发表在法庭,公正裁判要形成在法庭。根据这样的理念,我们第二巡回法庭在办理二审案件、申请再审案件、申诉案件时都注意发挥庭审功能,办理二审案件坚持一律开庭。 在庭审开头,坚持庭前释明;在审判活动中,坚持最后一问;在裁判说理方面,我们既强调裁判文书的说理,也强调裁判活动的说理,法官会针对诉讼双方提出的疑问加强口头说明。我们有的裁判文书写得很长,虞政平副庭长写的一个裁判文书6万多字。另外,为了让当事人尽快感受到公正,我们尽量当庭裁判,这也受到了当事人和律师的欢迎。 记者:在审判实践中,第二巡回法庭形成了包括庭前释明、领导带头办案、尽量每案必询等一系列具有二巡特色的庭审程序。请您解释一下庭前释明和最后一问制度。 胡云腾:庭审开头我们就做了几项释明,包括司法礼仪释明,诚信诉讼释明,排除干扰释明,还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其他释明,通过有言在先,让诉讼参与人明确我们的要求。在审判活动中,按照审判公开的要求,尊重和保障当事人的诉权,我们提出一个理念就是坚持最后一问,把最后一问贯彻到庭审的每一个环节,不仅是最后让其陈述,而且在每一个环节问当事人有没有什么意见、是否说完,这样的机制使我们第二巡回法庭和律师、当事人的关系非常好,现在没有人投诉我们的庭审限制剥夺了当事人及律师的诉权。 破解信访难题:脚踏实地迎难而上 记者:第二巡回法庭将解决信访难题方面作为工作重点,在信访工作中我们面临着哪些难题?取得了什么样的成绩? 胡云腾:东北三省历来涉诉信访案件是比较突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我们把处理东北三省的涉诉信访案件作为工作的一个重点。老百姓说巡回法庭是设在家门口的最高人民法院,所以很多老百姓愿意到我们这里来咨询、反映问题、申请再审和申诉等等。比较突出的是刑事申诉,因为刑事申诉法律规定没有限制,当事人可以反复来申诉,无论哪一级判的案件最终都可以申诉到最高人民法院,所以我们二巡成立以来,受理最多的涉诉信访案件是刑事申诉。在降低申诉率方面,我们法院在判决的可感受性和接受性、服判息诉方面还需要做一些工作。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包括刑事申诉在内的涉诉信访案件数量,已经大幅度下降,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从申诉信访情况来看,东北三省法院审判总体上是好的,效果是好的,绝大多数案件都是公正的,处理比较稳妥。 找准自身定位:突出优势砥砺奋进 记者:您对于第二巡回法庭设立的定位是什么?巡回法庭的设立对于完善司法改革有着有什么样的优势? 胡云腾:巡回法庭的设立,实现了诉讼便民利民,减少了对司法的不当干预,提高了司法公信力,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巡回法庭一个很大的优势就是拉近了地方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的距离。通过巡回审判,通过我们到下面调研,我们可以零距离地和地方三级法院接触。所以我们不仅通过审理案件来发现问题,还主动到下面开展调研来发现问题。第二巡回法庭成立以来,一直围绕执法办案中心工作,不断深化司法改革,我们的司法改革是在中央决策、中政委统一部署、最高人民法院贯彻落实这个基础上进行的。我们感觉到在深化司法改革或者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方面,二巡有些经验,从巡回法庭的设置来讲,这种跨行政区划的法庭设置是可以推广的。 记者:第二巡回法庭在反对地方保护主义方面起到了什么样的积极作用? 胡云腾:中央高度重视反对地方保护主义,设立跨行政区划的法院和巡回法庭,是防止地方保护主义的重要举措。为了防止干扰司法活动,两办还出台了对领导干部干扰司法案件的规定。这对于防止地方保护,防止一些领导干部干预案件,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预案件,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第二巡回法庭搞的庭前释明,就包括反对干扰的庭前释明,不仅在开庭、立案的时候,在接访的时候也是坚持要求当事人不得通过他人干预案件的。第二巡回法庭正式办公运行至今已经近两年时间,秉承蹄疾步稳、勇于担当的改革精神,为破解改革难题,形成可借鉴、可复制的司法改革成果进行了诸多有益探索。实践证明,党中央和最高人民法院党组设立巡回法庭的重大司法改革举措是成功并可复制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