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杜万华与北京师范大学校长董奇会谈,共商建立广泛深入、互利共赢的常态化合作机制,在家事审判中引入心理学测量、评估、分析、治疗等方法,推进家事审判和心理学、社会学研究共同发展。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司改办有关同志和北京师范大学科研管理机构、心理学院、法学院以及中国心理学会部分负责同志、专家学者参加会谈。 杜万华强调,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建设自古以来就是我国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家庭关系发生了深刻变化,新的家庭道德伦理规范还不成熟,离婚现象较为普遍,家庭成员行为失范,直接造成众多家庭成员情感伤害和社会公共道德滑坡。这也是造成未成年人犯罪和老无所养的重要原因。人民法院开展家事审判改革,目标是维护婚姻家庭稳定,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妇女和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注重发挥家事审判裁判和救治双重职能;要积极完善多元家事纠纷解决机制、探索家事审判特别诉讼程序、建立专业化的家事审判队伍。 杜万华就双方合作提出六点建议:一是吸纳心理学、社会学的老师和学生到家事调解员队伍,直接参与家事纠纷调处。二是引入心理学方法对当事人进行心理测试,帮助法官处理家事案件,并可直接引入心理学专业人才到法院队伍。三是对家事审判改革试点法院的家事法官开展心理学知识培训,并逐步推广到全国家事法官和家事调解员。四是共同编写高质量的家事审判培训教材。五是共同推动涉家事审判的心理学、社会学研究。科研机构可以在有条件的人民法院设立家事心理学教学科研基地。六是建立全国法院与全国心理学、社会学教学科研单位之间多层次、常态化合作机制。 董奇认为,在人民法院和高校等科研机构之间开展合作,将心理学知识和方法引入家事审判的意义十分重大,对杜万华的建议表示高度赞同,并就双方合作提出四点建议:一是双方分别指定牵头部门,对此项合作进行深入研究,共同提出详细的合作方案。二是双方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共同参与社会建设,促进社会治理方式创新。三是在北京师范大学设立家事审判研究中心,负责落实双方战略合作协议,开展家事审判队伍心理、社会工作、家庭婚姻等方面的专业培训。四是双方共同制定详尽工作计划,既要促进家事审判发展,又要推动心理学和社会学科研发展,要让科研真正解决社会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