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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A级通缉犯陈虹自首 冒充老板诈骗447万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作者:傅琦恩 何柏霖 人气: 发布时间:2016-10-05
摘要:公安部A级通缉犯陈虹自首 冒充老板诈骗447万
  记者从广西南宁市宾阳县公安局了解,10月4日,经宾阳警方坚持不懈的动员、劝投、敦促,公安部A级通缉电信网络诈骗在逃人员陈虹向南宁市宾阳县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9月26日,公安部发出A级通缉令,公开通缉10名特大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在逃人员。其中,陈虹(女,汉族,1987年7月9日出生,户籍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西津村2队109-6号。身份证号码:452123198707091404)为其中之一。

  广西公安厅、南宁市公安局、宾阳县公安局收到通缉令后,在广西公安厅的领导部署下,南宁市公安局立即从南宁市公安局和宾阳县公安局抽调精干力量迅速组成追逃专案组。为了尽早将陈虹这名公安部A级通缉在逃人员抓捕归案,连日来,专案组及宾阳县城南、芦圩两个派出所民警放弃国庆休假,多次与逃犯陈虹的家属沟通,做逃犯亲人动员、劝投工作。

  在追捕逃犯过程中,专案组民警反复辗转宾阳、南宁,专案组终于了解到逃犯之一陈虹在宾阳县城一带躲藏。为了尽快使在逃人员陈虹早日归案,10月3日上午,宾阳警方上门找到陈虹父亲,再次开展督促投案自首工作;另一组由宾阳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找到陈虹的二哥做动员思想工作。专案组其他同志在县城及周边村屯开展摸排,在陈虹经常出入的场所进行布控和搜捕。

  在专案组民警的多次动员下,迫于强大的社会舆论和警方压力,10月4日上午11点多,陈虹在亲人的陪同下到宾阳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投案自首。

  据了解,2015年4月,陈虹涉嫌冒充老板通过电信网络手段诈骗河北无极县李某447万元人民币。

  目前,公安部9月26日集中公开通缉的10名A级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还有两人在逃,警方正在全力追捕中。

责任编辑:傅琦恩 何柏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