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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播案”宣判再敲网络安全警钟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二版 作者:汪昌莲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9-20
摘要:“快播案”宣判再敲网络安全警钟
  快播涉黄案宣判再敲网络安全警钟,表明在网上传播色情淫秽信息,将会承担法律责任。同时,也值得多方反思。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9月13日上午对被告单位深圳市快播科技有限公司及被告人王欣、吴铭、张克东、牛文举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进行一审宣判。快播公司被判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万元。王欣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

  备受舆论和公众关注的快播涉黄案终于尘埃落定。快播因大量色情淫秽信息的传播和分享,扰乱了互联网秩序,污染了空间,特别是对一些未成年人造成了毒害。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对快播处以巨额罚款,对王欣等被告人处以刑责和罚款,对网络直播平台起到了一定的警示和震慑作用。

  众所周知,网络淫秽色情污染社会环境,败坏社会风气,危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已成为社会毒瘤。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统计资料显示:目前未成年人犯罪总数中,有70%的少年犯因互联网网络色情、暴力内容影响而诱发盗窃、抢劫、强奸等几类严重犯罪,形成“未成年人网络犯罪现象”,未成年人网络犯罪及其社会救助已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

  鉴于此,1月10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言人姜军就快播涉黄案发表谈话称:“坚决支持对快播涉黄案进行依法查处。所有利用网络技术开展服务的网站,都应对其传播的内容承担法律责任,这是中国互联网发展和治理的根本原则。”然而,继快播涉黄案之后,先后发生了多起“在线直播造人”事件,同时,多家网络直播平台因涉嫌提供含有宣扬淫秽、暴力、教唆犯罪、危害社会公德内容的互联网文化产品,被文化部列入查处名单。

  可见,快播涉黄案宣判再敲网络安全警钟,表明在网上传播色情淫秽信息将会承担法律责任。同时,也值得多方反思。首先,网络直播平台应自省自律,在发展技术的同时,要做好内控,不能放任主播传播非法视频,侵害他人特别是未成年人的权益。同时,网站传播色情、暴力信息禁而不止,也值得网络监管部门反思。要完善立法,加大对制作、传播不良网络信息行为的惩处力度;监管部门之间应加强联动,不定期开展网络安全专项协查,扩大违法行为的打击范围。特别是,家庭、社会多方面要多管齐下,共同治理,家长应正确引导孩子参与网络活动,同时要建立家庭保护与学校保护的联动机制。

责任编辑:汪昌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