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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除“三难”,推动“民告官”制度有效运作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一版 作者:姜明安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8-28
摘要:破除“三难”,推动“民告官”制度有效运作
  行政诉讼是人民法院为作为行政相对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律救济,对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使行政权的行政行为实施法律监督的重要制度。这一制度能否有效运作,是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能否真正感受到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公平正义,关系到我们能否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保证行政主体依法行政的重要条件。基于此,我国各级人民法院特别是最高人民法院近年来做了大量工作,采取了许多卓有成效的措施,破除“民告官”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三难”,保障和推进了行政诉讼制度的有效运作

  人民法院在这些工作和措施中亮点频出:

  如在改革管辖制度、排除行政干预方面,为了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行政审判权,排除地方党政部门对行政诉讼的干预,各地法院通过各种不同方式开展提级管辖、异地交叉管辖、相对集中管辖等多种形式的管辖制度改革。同时,还设立巡回法庭和跨行政区划法院,受理跨行政区域的案件。在推进立案登记制方面,保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为了破除立案难,各地法院在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施行以后,普遍实行了立案登记制改革。

  近年来,各地法院积极推进司法建议和行政审判白皮书制度,通过司法建议和行政审判白皮书指出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中的违法侵权问题,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改进完善制度的建议。法院的司法建议和行政审判白皮书提出的相应措施特别具有针对性,充分发挥了行政审判监督和促进行政主体依法行政的作用,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责任编辑:姜明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