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相信,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依法动真格的做法必然会产生震动与辐射,让老赖们以及潜在的老赖们不敢再有赖账幻想。 在一般人心目中,如果老赖名下只有一套住宅,即便法院作出判决和强制执行,似乎也没有可执行之物,更不能迫使老赖为履行判决义务而“无家可归”。然而据媒体报道,福建一对老赖夫妻苏某和张某,名下位于海沧区一套建筑面积近200平方米的别墅,不久前在司法拍卖中以614万余元价格成交。拍卖款被用于清偿夫妻二人拖欠了4年的380余万元债务本息。 去年5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该《规定》的一大亮点,就在于其在保障被执行人基本生活水平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利。该《规定》实施后,“唯一住房”不再是老赖逃避执行的理由。这意味着只要老赖唯一住房超出基本居住条件范围,法院依法可以将其拍卖,在保障被执行人基本居住生活水平基础上,其余拍卖款额可以用于归还债务。 这项规定,对很多有钱不还的老赖无疑非常具有震慑力。在一些地方,很多老赖之所以有钱不还,甚至对法院已经做出的有效判决置若罔闻,采取各种方式与法院“躲猫猫”,就在于心存赖账幻想。从福建这期拍卖老赖别墅的案例中更能看出,老赖夫妻不仅欠账不还,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还擅自撕掉法院查封其别墅的封条并出国旅游。其自认为这样一躲,法院就会拿他们没办法。没想到法院不仅按照新《规定》程序,将其唯一一套豪华别墅予以拍卖履行判决,还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笔者相信,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依法动真格的做法必然会产生震动与辐射,让老赖们以及潜在的老赖们不敢再有赖账幻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