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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评论:不忘司改初心 方得法治真谛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一版 作者:蒋惠岭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8-28
摘要:人民法院报评论:不忘司改初心 方得法治真谛
  当中国这条“东方巨龙”在经济改革和发展模式方面引起世界关注时,全面深化依法治国的号角让世界再一次为之一振!作为法治交响曲中最美妙的一个乐章,司法改革的全面深化生动地谱写着中国法治新篇章。记得去年我在美国最高法院介绍中国的司法改革时,只谈到六七项措施,便已让肯尼迪等几位大法官面面相觑了,因为在餐前叙谈时他们所使用的依然是10年前的中国司法信息。不过真正令大法官们吃惊和感动的可能还不是这些具体措施,而是中国建设公正、高效、权威、民主、公信的司法制度的初心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是中国古语,更是人类共同智慧。习近平主席的重要讲话鞭策我们不忘初心,继续前行,而刚刚结束的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更是发出了强有力的号召。两年的司改试点是对司改初心的全面检验,更为改革者的坚守做了最强有力的背书。

  一是莫被困难挡住。深层次的司法体制改革直到党的十八大之后才全面启动,这本身就喻示着改革路上的困难之大。这些困难有认识方面的,也有行动方面的;有体制方面的,也有机制方面的;有物质资源供应方面的,也有机制制度调整方面的;有来自外部环境的,也有来自内部环境的。作为一场深刻的自我革命,司法改革动的是体制机制,动的是利益格局,伤筋动骨在所难免,怎么会不难呢?!知难而进,勇敢前行,方能保持司改初心。

  二是莫被迷雾罩住。由于对司法规律的内容认识不足,因此便有了司法改革中的迷雾,甚至让司法改革偏离初心,走上歧途。认识司法规律是一个科学的过程,而非一般活动所能及,因为司法规律从来都不会自己跳到我们的脑子里来。日常的习惯做法未必符合客观规律,而既定的制度也未必经得住规律的检验。认识的局限性让我们每时每刻都有陷入迷途的可能,而人性自身的弱点又可能阻止我们纠正自己的偏差,就像个人得失、部门利益这样初级认知也可能让我们陷入泥潭,难以寻回初心。

  三是莫被细节绊住。司法改革中的原则方向与具体的体制机制是两个层面的问题。在司法改革这一系统工程中,即使各个构成部件都染成公正之色,但整个系统未必能实现公正之初心。在这一复杂、交融的系统中,互为因果的改革措施未必能同时推进,而前因后果的改革措施可能被人为割裂开来。改革中会不断遇到改革措施之间的协调衔接问题、推进改革的速度快慢问题、措施安排的次序先后问题等。即使一切安排停当,实施中还会冒出意想不到的细节问题。人们常说“细节决定成败”,这并不是说细节多么重要,而是细节上的问题会阻碍成功的步伐。

  四是莫被失误吓住。试点是科学的改革方法论的组成部分,是我国司法改革的一项成功经验。但是,试点既可以“试对”,也可以“试错”,这种客观现实无需回避,而改革者也不该被改革中的失误吓倒。作为国家的一项基本制度,司法制度本身就是一架庞大、复杂的国家治理机器,发挥着多种功能。如果因为害怕失误而不敢创新或停滞不前,则只会延缓中国的法治进程。

  实现司改初心需要改革者的勇气,因为改革初心既包含着启动时的承诺与信念,也包含着困境时的责任与担当。历史从不等待一切犹豫者、观望者、懈怠者、软弱者。同样,司法改革也不等待他们,更不会依靠他们。

  (作者系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所长)

责任编辑:蒋惠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