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日前公布了《旅行社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规定,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有违法行为或者严重不文明行为的,旅游主管部门可以将旅游者的相关信息纳入不文明行为记录、向社会公布,以及采取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出境旅游、边境旅游、参加团队旅游、乘坐航班等惩戒措施(8月2日《京华时报》)。 2013年10月1日,我国首部旅游法颁布实施,除“降低旅游成本”外,“文明旅游”也是检验旅游法落实效果的主要标尺之一。然而,从实施近3年的情况来看,显然不尽人意。特别是,游客的一些不文明现象,频频见诸报端。如此语境下,《旅行社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提出建立不文明游客“黑名单”制度,加大对不文明行为的约束力度,如限制出境旅游、乘坐航班等,显然引起了网友的共鸣。 近日,有媒体从对老外群体的广泛访谈中,梳理出估计不少中国游客都或多或少中招过的“十大陋习”。这些不文明行为,直接影响着中国“礼仪之邦”的国际形象。由此,也反映出游客文明素质参差不齐,整体素质有待提高。这就要求有关部门不仅要采取法律手段去规范,而且要有制度去保障,更要有社会示范群体去进行文明“导游”。 笔者认为,既建立游客“黑名单”,更要定制文明旅游“指南针”。换言之,对于不文明游客,宜堵更宜疏。比如,当面制止游客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效果有时并不好,甚至会引发纠纷;而帮忙把垃圾捡起来再扔进垃圾桶,用实际行动为游客做示范,让游客自觉改变不良习惯,显然游客更愿意接受。近年来,有关部门也正在努力,比如在旅游行业开展以“文明与旅游同行”为主题的文明旅游系列宣传活动,制订《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等,利用各种渠道和方式,倡导“文明旅游、理性消费”。 在上述努力的基础上,还应尽快制定“文明旅游行为准则”,正确区分文明与不文明行为,做到有据可依,照章行事,用法律和制度规范游客的行为举止,同时,也让游客有一个基本的文明判断标准。有关部门及媒体,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让文明旅游准则家喻户晓,牢记在市民心中,在思想上增加文明出行意识。同时,要注重早期教育,在中小学阶段开展以文明旅游准则为主题的素质教育,让孩子们的心中从小就播下文明出行的种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