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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司法人员撑起法律“保护

来源:法制网 作者:杨飞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8-28
摘要:为司法人员撑起法律“保护
  为让法官、检察官办案无后顾之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法官检察官的调离、辞退、免职、降级作出具体规定,防止不听“招呼”的法官、检察官被随意调离、处分。这是我国首个全面加强法官检察官依法履职保护的纲领性文件。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法律的权威和地位,已经成为了衡量一个国家、一个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准。宪法第126条就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事实上,法院作为一个整体独立享有并行使审判权,必须借助于每个法官对个案的公正审理和裁判来体现;要保证每个法官对个案的公正审理和裁判,就必须确保法官的独立审判。

  司法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公平和公正的裁决也是实现公平正义的前提。法官要想客观、冷静、严格、平等、公正、正确地使用法律并作出判决,也就必须排除法律以外其他任何外部力量的干扰。只是遗憾的是,长期以来我国对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并没有特别保护制度,从而导致司法人员不可避免地会受到外力影响,无辜被调离岗位甚至被免职、降级,以及被打击报复,也都客观存在。

  只有排除外力影响,充分、有效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才能保证司法人员公正执法,《规定》出台就抓住了问题的关键。从内容来看,《规定》强调对采取不实举报、诬告陷害、利用信息网络等方式侮辱诽谤法官、泄露法官个人信息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威胁和暴力伤害法官的行为,明确了公安机关快速出警、果断处置的义务,也的确立足了执法实际,有着极强的可操作性。

  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能够建立权责统一、权责明晰、权力制约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在规范责任追究方面,《规定》强调准确追责与必要保护相统一,从确立错案责任追究标准,规范责任追究程序,建立不实举报的澄清、善后机制三个方面作了规定,避免了追责大棒的束缚,既能够给法官、检察官一个安全、宽松的环境,也能够让司法人员中立、专心、公正地裁断处理,提高司法公信力。

  事实上,在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大力加强公正司法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的若干意见》中,已经要求抵制各种形式的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坚决排除权力、金钱、人情、关系等一切法外因素的干扰。而今《规定》将人身、财产权益保护对象从司法人员延伸至司法人员的近亲属,将依法履职保障空间从法庭延伸至法院和工作时间之外,更是在司法公正方面的再度加码。

  由此可见,《规定》出台对于全面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有着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千道理万道理,落实是硬道理”。《规定》出台只是万里长征走完了第一步,必须在实践中细化落实,并与时俱进地对《规定》予以完善。可以说,《规定》的出台为司法人员撑起了法律“保护伞”,凸显出国家在司法改革方面的决心,也能够通过改革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杨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