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7月29日,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司法网拍的淘宝店内,一处位于溧水的房产经84次出价,最终以304.2万元成交。该法院自今年3月在南京市率先试点执行案件“繁简分流”改革,变传统“包案制”为“流水办案”以来,类似这种“卖房”的执行案件执行效率大大提高。 何为“流水办案”?据报道,秦淮法院执行局的法官被分为快执、强执和处置3个小组,按案件办理难易程度、时间流程进行专职分工,简单案件最先办,疑难案件重点办,房产处置专职办。“比如快执组,就是要集中力量速办简单案件,让当事人感受到执行高效,案件处理周期被规定在45天之内。”快执组的执行法官邹政文说。 执行工作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最后一个环节。在司法实践中,“判了却执行不了”的尴尬长期存在。原因有多种:涉及特殊主体的案件难执行、找不到被执行的财产、协助执行人不积极协助等。某些时候虽然查找到了可供执行的财产,但由于涉及到类似不动产这样的客观因素,执行周期很长。招商银行南京分行资产保全部员工倪凡专门跟进法院执行,进行房产处置工作,对秦淮法院的执行案件“繁简分流”改革成效深有体会。他说,以往不动产处置动辄需要一年时间。但改革后,他们一套在鼓楼区中央路上的房子,进入执行程序后,没几个月就进入拍卖程序,最后顺利成交。 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所有司法机关都要紧紧围绕这个目标来改进工作,重点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对于审判机关来说,既要在法庭庭审中依法裁判,也要有高效的庭后执行。 “一判了之”不是公正司法的应有之义,对于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要积极主动作为。法律文书的效力能否实现,不仅关系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于树立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更具有重要意义。在向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所作的工作报告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秦淮区法院的尝试,只是广大基层法院创新工作方式,践行司法为民的一个缩影。我们有理由相信,执行难终将不再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