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安保工作的换位思考要求我们绝不能仅关注法官受害,还应当换位思考,弄清影响诉讼参与人袭击法官的种种要素,并及时弥补。 近年来,法官遇袭事件时有发生。对此,法院以及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不断加强安保措施,并严厉打击各类侵害法官权益的行为,保障法官安全。但从目前袭击法官事件仍有发生并且程度升级的现实看来,单纯加强安保难以收到令人满意的成效,必须综合施策加以积极应对。 笔者认为,法院安保工作的换位思考要求我们绝不能仅关注法官受害,还应当换位思考,弄清影响诉讼参与人袭击法官的种种要素,并及时弥补。 首先,法官乃至整个司法体制都需要去审视当事人袭击法官的心理因素并及时构建化解渠道与措施。如果是法官在审判过程中与当事人的沟通不够,那就应要求法官重视审判中与当事人间情、理、法方面的沟通,彻底打消当事人对法官的不信任与败诉归罪。如果是法官没有注意到对当事人审判心理的掌握,忽略了对造成当事人绝望的预防,那就应重视法官对相关心理知识的学习与应用。如果是我们的诉讼纠错、监督、评价机制运转失灵,那就应及时找到症结并且立即修正。如果是司法民主程度不够高,群众对司法过程还存有各种各样的神秘感和不良猜疑,那就应当及时扩大以司法民主化案件适用与人员范围,突显社会对司法结论形成以及审判全程监督的作用。如果是法官在履职过程中确有渎职、失职之处,那就应毫不护短地作出相应处理。 其次,换位思考还要求我们不光关注保障法官安全,还应关注所有诉讼参与人的诉讼安全。只有让所有诉讼参与人都感受到人民法院对其在诉讼中自身各项权利以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切实保障,他们才能够理解支持法院的安保措施,才有可能将对法官的伤害视为对自身诉讼权益的破坏,法官安危由此才不再仅是法官个人、法院自家的事情。这就要求必须改变目前简单把安全保障任务交给司法警察来承担的传统做法。法官应当扮演在安保工作中的主体角色。 第三,制度上要完善规则,赋予和培养在司法警察积极支持下,法官于庭审中具有对任何人违法和不当行为的绝对处置权力、指挥能力以及责任能力。在庭前、庭审中法官要关注并对任何诉讼参与人的安全作出态势预判。法官在庭前应当了解当事人对对方及诉讼的心理状态,努力化解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并且对其存在的诉讼心理危机进行预防辅导与干预。法官要以自己对庭审程序的控制权,在庭审安全危机可能出现之前,通过以休庭、传唤证人等方式将对立当事人予以物理隔离。另外在硬件上,以笔者经历的法院被围堵、诉讼参与人被围堵的事件来看,审判大楼设计时必须考虑预留多处通道,方便当事人甚至法官在需要时得以安全离开。 在法官遇袭事件多发的现实语境下,我们更应静下心来思考触发袭击法官事件发生的深层次根源,改进制度性、技术性应对措施,给法官提供有效的安全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