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形成制度合力,采取有效措施纾解法官的办案压力。 在人少案多矛盾日益加剧的背景下,法官承载的审判任务十分繁重,尤其是在发达地区,“白加黑”“五加二”的加班模式已成为一线办案法官的工作常态。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迅猛发展,一些新类型的疑难复杂案件不断涌现,向办案法官提出了严峻挑战,也加剧了法官的办案压力。法官不仅审判任务繁重,而且社会对法官的期望值也越来越高,对实现公平正义的渴望越来越强烈,对公平正义的关注度也越来越高,法官的一言一行可能被无限放大,其所受到的关注和压力也是前所未有的。 当事人“信访不信法”的情况在一定范围内仍然存在。一些败诉当事人情绪激动,把矛盾转嫁到法院和法官身上,缠访、闹访,群体访现象也越来越多,手段也越来越激烈。法官不仅要审理诉讼程序内的案件,还要花费许多精力和时间接待、答复当事人的上访和投诉,难以集中精力从事审判、执行工作。有些法官在结束工作后经常感到筋疲力尽,心情感到压抑、焦虑、担忧、不安,部分法官身心长期处于亚健康状态,导致工作热情减退。一些法官不堪重压,被迫选择离开法院,造成司法人才流失。 法官作为诊治社会疾病的“心理医生”,更需要健康的身心和完善的人格。纾解法官办案压力,具有现实的紧迫性。法官要有职业担当和奉献精神,学会调整情绪,自我减压,以积极心态应对各种压力和挑战。对社会层面而言,还需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形成制度合力,采取有效措施纾解法官的办案压力。 社会矛盾纠纷的解决应该是多元化的,包括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诉讼位于各种纠纷解决方式的最后端,只有通过其他方式无法解决的纠纷才能进入诉讼程序。但揆诸现实,由于社会其他一些解决渠道的堵塞和缺失,使得法院这个维护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被置于社会的风口浪尖,异化成为解决社会矛盾的“第一道防线”。当前,有必要完善和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把国家治理、社会治理与群众自治有机结合起来,从机制上赋予当事人在纠纷解决方面有更多的选择权,实现对公民权利多途径、多层次的保障,从根本上减轻法院案多人少的压力。 手头案子多、肩上担子重、心理压力大,是许多一线法官的真实生活。法官员额制在全国法院稳步实行,囿于现有体制机制,大量增加法院编制并不现实,这也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之策,关键在于如何创新法院机制体系,调整法院内部结构,缓解一线法官的办案压力。 英国丹宁勋爵说:“在所有必须维护法律和秩序的地方,法院是最需要法律和秩序的。司法过程必须不受干预或干涉,冲击司法正常进行就是冲击我们社会的基础。”一方面要强化诉讼引导机制建设,要提高当事人参与诉讼的能力,引导其正确对待自己的诉讼权利义务,依法理性参与诉讼;另一方面要依法加大对辱骂、威胁、殴打法官等不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诉讼秩序和安全,让法官轻装上阵,能够集中精力办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