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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医疗鉴定 为医患矛盾降温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二版 作者:王倩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8-26
摘要:规范医疗鉴定 为医患矛盾降温
  规范医疗鉴定程序和确保鉴定意见的科学性,对于保障医疗机构的医疗秩序和缓解医患矛盾非常重要。

  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央综治办、中宣部、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保监会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明确从2016年7月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完善打击涉医违法犯罪的长效机制。

  医疗纠纷案件中双方当事人对立情绪较严重,患方当事人一般对病历真实性、完整性争议较大,而法院裁判结果往往需要依据鉴定意见才能准确界定责任。因此,规范医疗鉴定程序和确保鉴定意见的科学性,对于保障医疗机构的医疗秩序和缓解医患矛盾非常重要。

  现实中,患方对医疗鉴定机构存在不信任,难以对鉴定机构的选择达成合意,且申请或委托鉴定后,当事人对鉴定活动的关注度不高,往往静待鉴定意见的产生,以致对鉴定采用的方法、技术设备、程序规范等鉴定的具体操作规程均不清楚,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当事人对鉴定意见的接纳程度。在审理医疗纠纷案件时,患者对鉴定意见的疑问目前多由鉴定机构书面答复,参与鉴定的医学专家由于工作繁忙、担心被患者纠缠等原因多不愿出庭接受质证,导致鉴定意见难以令患者信服。医疗鉴定程序繁琐导致耗时较长,部分鉴定机构因在患者间口碑较好而收到大量鉴定申请,通常情况下该类鉴定机构鉴定人具有鉴定与教学双重任务,人力资源有限,部分鉴定案件还需经过反复补充证据材料,且大多数案件需要就医疗事故认定事实组织医患双方听证,部分未按其意愿选定鉴定机构的当事人不积极配合,导致鉴定意见无法按时出具。

  因此,在和谐医患关系的构建中,医疗鉴定如何扮演好权威、专业、公正的第三方角色,显得尤为重要。笔者认为,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多做努力:

  完善医疗纠纷多元解决机制。可由政府部门牵头建立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聘请司法、医疗、保险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对医疗纠纷进行先行调解,并注重加大对患者获得律师或专业医疗辅助人的帮助提供有效协助,引导患方依法理性维权。

  加强对司法鉴定机构的管理。司法行政部门可通过建立等级评定制度、法官的反馈、评价机制等加强对鉴定机构的管理、监督,督促司法鉴定人公正、谨慎执业,规范鉴定流程,作出客观、准确、科学的鉴定意见。

  增加鉴定过程的透明度。鉴定应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场对书面材料进行充分的说明,当事人还可以要求鉴定人明确说明适用的鉴定方法、依据等,通过参与鉴定,当事人能更有效地监督鉴定活动,深入了解鉴定意见的由来,从而消除对鉴定意见的疑虑。

  规范鉴定缩短审理周期。在医疗纠纷案件当事人申请立案时,应引导其先进行登记备案,并通知双方当事人对基本证据进行质证,共同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以增加双方当事人对鉴定意见的认可度,鉴定后再立案,便于当事人进一步明确诉讼请求,缩短案件审理周期,减轻审判压力。

责任编辑: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