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司法制度

旗下栏目: 法理学 宪法学 行政法 刑法 民商法 经济法 诉讼法 司法制度 国际法

“因公违法”莫抱侥幸之心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二版 作者:杨奎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8-26
摘要:“因公违法”莫抱侥幸之心
  对于部分地方党政领导干部抱有的“因公违法”可以原谅、可以不被追究的想法,要用实际惩处追责来点醒其侥幸和麻木。

  据报道,在广东省阳江市,一宗数万平方米的农用土地在被非法征用过程中,8年来当地国土部门连下4道处罚决定书,非法征地行为不仅未被阻止,占地面积反而越来越大。如此荒唐的执法窘境究竟是如何出现的?

  表面上看,当地国土部门执法不严是荒唐执法的最直接原因;深层次讲,当地国土部门执法大队负责人的坦承道出了乱象的根源,“国土部门的人财物都由同级政府说了算,很多时候对某些项目就只能睁只眼闭只眼”。如此无奈,既表露了基层国土部门有法不敢用的尴尬,更暴露出当地党政领导干部扭曲的项目发展观。

  不少党政领导干部在追逐政绩过程中,项目发展观发生了扭曲,譬如,为了上马项目,在土地征用、税收征收、银行贷款等方面给投资商大量的无原则优惠,有时甚至在法律层面打“擦边球”“马虎眼”。

  不可否认,无论是正常还是“带病”上马的项目,地方政府都投入了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领导干部也希望项目果实能够给自己的政绩加分。因此,一旦项目建设被认定有法律瑕疵,或者违背法律原则、必须下马时,一些党政领导干部为了自身政绩着想,对上级执法部门虚报瞒报,对同级执法部门强力施压,致使执法者不敢动真碰硬,导致项目病态运行。如此,就跟阳江荒唐执法一样,不仅败坏法治、损害法律的严肃性,更折损了民生权益。

  要想根治荒唐执法,除了要给执法者们套上“紧箍咒”外,更要给背后的项目决策者们上上法制课。特别在重大项目决策制定过程中,要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项目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此外,依法追责必不可少。对于部分地方党政领导干部抱有的“因公违法”可以原谅、可以不被追究的想法,要用实际惩处追责来点醒其侥幸和麻木。要严格落实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机制,让那些滥用决策权或失职渎职的人,依法付出代价。

责任编辑:杨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