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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产审判“三合一”考验法官能力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二版 作者:刘勋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8-26
摘要:知产审判“三合一”考验法官能力
  法院要建立健全培养复合型法官的机制,提升知识产权法官综合业务能力,让其能熟练驾驭不同的诉讼程序,从容应对诉求各异的知识产权诉讼案件的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近日在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座谈会暨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推进会上指出,除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外,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工作要在全国法院全面推开,高级、中级、基层法院要同时启动。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是指由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统一审判知识产权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

  “三合一”的归口审理模式对法官的综合业务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在审判业务分工日益细化的发展趋势下,法院内部不仅设置民事、刑事、行政三类业务部门,而且部门的内部还会继续细致分工,例如民事审判业务部门甚至会设置专门审判劳动争议、家事纠纷、侵权纠纷等案件类型的组织。法官审判案件类型的细致分工,能够让法官更专业、更熟练地处理案件,进而提升整个法院的审判工作效率,但是不利于综合性法官的培养,甚至出现不同业务类型法官之间存在“隔行如隔山”的状况,尤其是在案多人少的压力下,培养综合性法官势必影响审判效率,尤其是基层法院培养综合性法官的成本更高。知识产权法庭推行“三合一”的归口审理模式,就给知识产权法官提出专业性要求的同时,还对法官的审判业务的综合性能力提出要求,但是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程序价值追求不同,诉讼参与人的权利义务也存在差异,如果法官综合业务能力欠缺,“三审合一”未必能够很好地胜任。因此法院要建立健全培养复合型法官的机制,为知识产权法庭培养复合型的法官,提升知识产权法官综合业务能力,让其能熟练驾驭不同的诉讼程序,从容应对诉求各异的知识产权诉讼案件的处理。

  在提升知识产权法官的专业性方面,务必建立科学有效的辅助培训制度。例如选拔任命具有专业知识的专家学者作为陪审员,让其与法官组成合议庭直接参与案件的审理,弥补法官专业技能的欠缺,帮助法官查清事实、核实证据,还能发挥其专业特长对专业性问题直接行使判断权。要建立知识产权法官定期培训制度,邀请相关专家学者授课,安排知识产权法官走进科研院所、高校课堂、生产企业了解认识专业知识。另外,还可以同高校建立联合人才培养机制,建立知识产权法官的高校养成机制,缩短人才的培养时间周期和经济成本,最终实现将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的模式价值充分发挥。

责任编辑:刘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