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谈“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 陈勇 人民法院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意义是不言而喻的。而平民百姓看重的是成效。因为,平民百姓能否受益完全取决于成效。那么怎样的实践活动平民百姓能满意那?通过笔者与左邻右舍的平民百姓交流,他(她)们认为: 首先要切实重视基层法院存在的问题。 基层法院执法不公、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权钱交易、恃强凌弱、欺软怕硬、官官相护、恶意久拖不决、关系案人情案屡禁不止、门难进脸难看、服务态度差等情况时常发生。 第一,基层人民法院的司法服务、司法程序和判决能相对公正,仍然是无权无势平民百姓当事人的奢望!部分法官(尤其是个别基层法官)因“外界”干扰或利益驱使,是胆大妄为不惜铤而走险屡屡作出不公正的判决,甚至是枉法判决。这不仅严重败坏了人民法院和法官的形象;也严重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甚至给社会造成了一些不安定因素。 第二,上诉、发回重审等不规范,有时已成为“儿戏”。中院部分法官因未得到好处,或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等,发回了之。一次不行两次,两次不行还有三次吗! 不为当事人着想,根本也不主持正义。一审法院仍然是我行我素,形成了一二审两家法院踢皮球。深受其害的是无权无势的当事人。 第三,现在基层法院的办公设施豪华了,但当事人见法官的难度却加大了。法官不想见你,你真没辙,保安这道关你过不去。所谓平民法官仅仅是作秀。法院大厅明镜高悬的“公正、高效、为民”等口号仅仅是摆设。 第四,久拖不决。一个官司即使有理,利用各个环节、各种理由拖着。什么鉴定呀、取证呀等等,拖死你。 第五,民事庭审有时像审犯人,极不尊重当事人。有时,根本不让当事人说话。 第六,忽悠、欺骗、吓唬当事人。 第七,该立的案不立。 第八,想方设法刁难当事人。 第九,出言不逊,“爱上哪告上哪告”已是口头禅。 第十,吃、拿、卡、要等陋习是根深蒂固。 第十一,既不释明,也不答疑。一句话“不服可以上诉”,根本不考虑当事人的感受。 第十二,暗示索贿,甚至明要。 第十三,互相利用、相互包庇、官官相护。 第十四,法官与律师狼狈为奸。 第十五,落实和追究责任制度根本不到位。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第十六,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搞花架子。 第十七,部分德才兼备的法官因不肯随波逐流、出卖灵魂、行贿受贿、公正不阿等得不到重用。 第十八,问题法官,尤其是问题领导法官得不到应有的惩处等。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钱锋院长一针见血地指出“结党营私、朋比成奸、编织小圈子的官场病态,时至今日仍未彻底清除。法院内的小圈子身份比较特殊。法院的院、庭长既有政务管理权限和审判管理职责,又有作为法官的具体审判职权,普通法官也具有一定范围内的独立审判权。一旦形成利益均沾的小圈子,就会产生巨大的可操作空间。程序的掩盖会使得灰色交易产生枉法裁判。法官及合议庭办案、院庭长监督指导审判均有相应程序,但如果这个程序被小圈子利用就会使枉法裁判披上合法外衣,就可以把灰色交易“洗白”。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明确指出“确有个别法官办案过程中贪赃枉法、徇私舞弊,损害了法院的公信力。” 例如:辽宁省鞍山市景云的案例就非常典型。因交通肇事人不履行应尽的法律责任和义务,景云于2005年10月19日向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就这么一件极为普通的民事小案,已经是两次发回重审,历时四年有余,至今尚未得到公正的判决。其原因是由于副院长白雪峰徇私枉法、滥用职权从中作梗和通过职务影响力造成的。据了解,白雪峰不仅权倾铁东法院,甚至能左右市中院。景云四处投诉,当地无人敢管。 由此可见,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清除害群之马、纯洁法官队伍、提高法官素质等是实践活动重中之重。 其次,要弘扬正气。 树立正面典型。坚决重用公正廉洁、执法为民的法官。让有理有据的老百姓敢打官司、能打赢官司,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衷心祈祷,通过实践活动使百姓梦想成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