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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六一度(福建)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与郓城县新佰信和副食超市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15-10-20
摘要: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5)菏知初字第123号 原告:三六一度(福建)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辉煌,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李振,山东成思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吴雪,山东成思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郓城

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5)菏知初字第123号

原告:三六一度(福建)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辉煌,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李振,山东成思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吴雪,山东成思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郓城县新佰信和副食超市。

负责人:闫继涛,该超市经营者。

原告三六一度(福建)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与被告郓城县新佰信和副食超市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于2015年3月26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5年6月24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的委托代理人李振、吴雪,被告郓城县新佰信和副食超市经营者闫继涛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三六一度(福建)体育用品有限公司起诉称:三六一度(福建)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是第1509113号、第5004902号商标和第7375770号“”等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其核定使用商品范围为第25类。多年来,原告在产品研发、市场推广、质量管理、广告宣传等方面投入巨大财力物力,尤其在体育资源的合作和产品研发上拥有丰富的经验,原告在CCTV5及各地市电视台进行了巨大打广告宣传投入,在消费者心目中享有极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同时,原告多年来参与各种重大赛事的举办,曾作为2010年广州亚运会、2010年上海世博会、2012年伦敦奥运会、2014年仁川亚运会等赛事的重要合作伙伴参与其中,原告为国家的体育事业做出了重大贡献。如今,三六一度已成为集研发、设计、生产、经销为一体的综合性体育用品品牌,已经成为民族体育用品行业的领先者。2006年原告享有的1509113号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2012年胡润服装富豪榜,三六一度以40亿元的品牌价值排名第17。经原告调查发现,被告在其经营的位于菏泽市郓城县育才路西段路南的“佰信超市”内公然大肆销售侵害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上衣,这些服装使用了与原告商标相类似的标识,其做工粗糙,质量低劣,严重影响了原告商品的销售,损害了原告良好的品牌形象,给原告造成了严重的损失。被告作为当地具有较高知名度的专业商业销售者,具备相应的辨别知识、能力,应当建立健全完善的制度杜绝类似产品的销售。但是被告却没有尽到相应义务,反而大肆销售上述假冒产品,不仅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权利,也侵犯了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给原告造成了极大的损失,根据法律规定,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销售侵害原告第7375770号“”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5000元;并赔偿原告因制止被告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5000元。

责任编辑:采集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