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综合判例

旗下栏目: 刑事判例案例 民事判例案例 行政判例案例 知识产权判决书 综合判例 最高人民法院裁判

杜某甲、林某等与杜某乙赡养费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1-29
摘要: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5)临民初字第1647号 原告杜某甲。 原告林某。 被告杜某乙。 本院在审理原告杜某甲、林某诉被告杜某乙民赡养费纠纷一案中,因原告杜某甲、林某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依照《中华人民共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5)临民初字第1647号

原告某甲

原告林某

被告杜某乙。

本院在审理原告某甲林某诉被告杜某乙民赡养费纠纷一案中,因原告杜某甲、林某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的法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撤诉处理。

本案案件受理费50元,因适用简易程序依法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杜某甲、林某承担。

审判员  郑远来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一日

责任编辑:国平

最火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