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叠彩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5)叠执恢字第26-1号 申请执行人:罗兴慈。 本院在执行罗兴慈申请执行王妮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现该案已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桂林市叠彩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2)叠民初字第472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 判 长 文 华 审 判 员 胡 玮 代理审判员 王 芸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
浏览:1012次
4S店老总带“40辆宝马”失联 律师称店方需担责浏览:952次
摩洛哥两女子因裙子紧被控猥亵 500名律师自愿辩浏览:790次
越南新娘跑救助站求助 律师:花钱买新娘缺保障浏览:781次
维护法庭秩序需要将“死磕派”律师定罪入刑吗?浏览:761次
复旦投毒案林父解除律师代理关系 辩护观点有分歧浏览:742次
吕红兵:尊重律师不是用来谈论的,而是用来实践浏览:736次
美华裔警察误杀非裔案再开庭 律师吁撤销控罪被拒浏览:706次
女子离婚后欲更改女儿姓氏 律师:须经父亲同意浏览:599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