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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进虎与宋千涛、、黄启合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1-10
摘要:山东省定陶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5)定执字第672号 申请人:刘进虎 被执行人:宋千涛、 被执行人:黄启合 本院在执行刘进虎请执行宋千涛、黄启合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执行中,因于2015年08月27日立案执行,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
    

山东省定陶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5)定执字第672号

申请人:刘进虎

执行人:宋千涛、

执行人:黄启

本院在执行刘进虎请执行宋千涛、黄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执行中,因于2015年08月27日立案执行,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决如下:

终结本院(2014)定民初字第1553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卜祥勇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