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5)宝执字第00945号 申请执行人刘延峰,男,1976年1月15日出生,汉族,延安市宝塔区人,现住延安市宝塔区桥沟南寨砭村59号。公民身份证号码:612601197601150917。 被执行人康宏斌,男,1972年7月4日出生,汉族,延安市宝塔区人,无业,现住延安市宝塔区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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