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杞县人民法院 行 政 判 决 书 (2015)杞行初字第28号 原告张永超,男,汉族,1985年8月15日生。 委托代理人万小猛,通许县司法局城关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法定代表人徐恩清,男,局长。 委托代理人马双彬,男,通许县公安局朱砂镇派出所副所长。 第三人张攀,男,汉族,1980年1月10日生。 第三人李艳玲,女,汉族,1977年12月22日生,系第三人张攀之妻。 二第三人委托代理人 |
浏览:1012次
4S店老总带“40辆宝马”失联 律师称店方需担责浏览:952次
摩洛哥两女子因裙子紧被控猥亵 500名律师自愿辩浏览:788次
越南新娘跑救助站求助 律师:花钱买新娘缺保障浏览:778次
维护法庭秩序需要将“死磕派”律师定罪入刑吗?浏览:759次
复旦投毒案林父解除律师代理关系 辩护观点有分歧浏览:737次
吕红兵:尊重律师不是用来谈论的,而是用来实践浏览:735次
美华裔警察误杀非裔案再开庭 律师吁撤销控罪被拒浏览:705次
女子离婚后欲更改女儿姓氏 律师:须经父亲同意浏览:597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