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综合判例

旗下栏目: 刑事判例案例 民事判例案例 行政判例案例 知识产权判决书 综合判例 最高人民法院裁判

蔡海泽申请执行杨起生合同纠纷一案执行通知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5-12-30
摘要:河南省杞县人民法院 执 行 通 知 书 (2015)杞法执字370号 杨起生: 本院已立案执行蔡泽海申请执行杨起生合同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本院决定:限你单位于二0一五年七月十七日前,按照判决书各项所确定的义务履行
    

河南省杞县人民法院

执 行 通 知 书

(2015)杞法执字370号

杨起生:

本院已立案执行蔡泽海申请执行杨起生合同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本院决定:限你单位于二0一五年七月十七日前,按照判决书各项所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逾期不履行,强制执行。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