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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口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与栾洁、殷元元计划生育行政纠纷执行决定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5-11-23
摘要:山东省龙口市人民法院 执 行 决 定 书 (2015)龙执字第1320号 本院在执行龙口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与栾洁、殷元元计划生育行政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栾洁、殷元元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最高
    

山东省龙口市人民法院

执 行 决 定 书

(2015)龙执字第1320号

本院在执行龙口市卫生计划生育局与栾洁、殷元元计划生育行政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栾洁、殷元元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决定如下:

将栾洁、殷元元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四日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