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4)浏执字第00493号 央求执行人蔡虎。 被执行人浏阳市高坪磊鑫采石场。 被执行人柳术强。 被执行人袁建芝。 本院在执行央求执行人蔡虎与被执行人浏阳市高坪磊鑫采石场、柳术强、袁建芝官方借贷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浏阳市高坪磊鑫采石场、柳术强、袁建芝暂无财富可供执行。据此,法学,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对于实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之规则,裁定如下: 终结浏阳市人民法院(2013)浏民初字第242号民事裁决书的本次执行顺序。 本次执行顺序终结后,如央求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富,法学,可能向本院央求复原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作法律效能。 审讯长 李守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