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改革将如何改,是一个受到持续关注的话题。然而,在业内人士看来,关注个税改革,不仅是了解如何改的问题,还需关注税收征管法的修订,因为这涉及到税收法定原则。
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告诉记者,从十八届三中全会、五中全会到十三五规划,都专门提到落实税收法定的问题,所以去年立法法修订时,也对税收法定做出明确修订。2015年修订的立法法,将第八条的“税收基本制度”进一步细化为“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基本制度”,并单列为第六项,位于公民财产权保护相关事项的首位。这使得税收法定原则在法律层面有了更为清晰、明确的规定。
“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不仅对规范政府征税权、保障纳税人权利至关重要,而且关系依法治国方略能否得到贯彻落实。在我国现阶段,应当如何理性看待和处理税收事项上多元利益博弈的问题,特别是改革与立法的关系问题呢?可以说,只有立法实现程序正义,才能更好凝聚改革共识,降低改革风险,引领和推动改革,有效化解深层次社会矛盾。”刘剑文说,目前,我国已有个人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车船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税收法律规定。按照中央通过的《贯彻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实施意见》,开征新税的应当通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相应的税收法律;同时,要对现行的一些税收暂行条例进行审查,或者通过修改上升为法律,或者废止,“在此过程中,尤其需要明确税收事项变动应秉持严格法定精神。我国目前处于税制改革的关键时期,税制的调整和优化必须在法治框架下循序渐进,相应的税种法律化需要适应全面深化改革的客观需要,在审慎抉择和细致安排基础上将税收法定原则落到实处”。
因此,曾有业内人士表示,个税改革一定是在税收征管法修订实施之后进行,而税收征管法的修订如果在2017年能通过,就已经非常理想。
对此,刘剑文向记者透露,去年国务院法制办曾对税收征管法的修订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有几个重大变化,“一个变化是纳税人识别号的问题。纳税人识别号与其银行贷款、生活保障、信用紧密相连。识别号是个人终身不变的、唯一的号码,用来归集个人的两类信息,一个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年龄、住址等;二是税基信息,包括各类收入、财产等,这两类信息都要归集到纳税人识别号中。识别号通过多种途径归集个人信息,包括纳税人申报、扣缴义务人提供、第三方提供、支付方提供以及工商、海关、不动产部门、金融机构等提供。这些信息可以共享,最后都要汇集到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建立纳税人个人账户,这些信息都放在个人账户中,然后进行分类和综合的计征。税务机关应当抓紧建立个人收入财产信息工作机构,实质性地着手开展基础工作”。
“此外,在税收征管法的修订中,一个很重要的内容便是关于信息管理的问题,就是要把纳税人的各种信息建立起来。还有就是加强第三方信息的建立,遏制逃税。”刘剑文说。
刘剑文告诉记者,税收征管法自去年公开征求意见后,应该很快就会出台,“具体通过时间还没有确定,因为现在还是在国务院层面,国务院通过以后,才能提交全国人大审议”。
刘剑文向记者透露,个人所得税的改革,“从理想的角度讲,我估计还需要一些年。即便目前的改革也是一个阶段性的。有很多问题尚待解决,比如说夫妻合并纳税的问题,一个家庭两个人有收入,一个家庭一个人有收入,扣除标准都是3500元,对不同家庭是否公平?从纳税主体上来讲,家庭作为纳税主体应该是一个双向选择。这个应该由纳税人选择,看哪一种方式对他更有利”。
“比如说还有一些社保费用、存款贷款利息、购房贷款利息能不能扣除,还包括一些医疗方面的费用扣除。从理想的状况讲,是应该要纳入范围。但从中国现实的角度考量,我估计个人所得税要改到位的话,可能要分好几步。”刘剑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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