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行政判例案例

旗下栏目: 行政案件判决书

多部门:电信诈骗被害人被冻结资金3日内返还

来源:新华社 作者:吴雨 李延霞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9-21
摘要:多部门:电信诈骗被害人被冻结资金3日内返还
  近年来,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愈演愈烈,造成人民群众巨大财产损失。20日,中国银监会和公安部联合发文,要求公安机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已查明的冻结资金,及时返还人民群众,并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返还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不法分子往往利用电信、互联网等技术,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植入木马等手段,诱骗(盗取)被害人资金汇(存)入其控制的银行账户,实施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而银行则是“挽救”被害人的“最后一道防线”,能够协助公安机关依法对特定银行账户实施冻结措施。

  为减少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被害人的财产损失,确保依法、及时、便捷地返还已冻结资金,银监会和公安部联合印发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明确了返还工作原则、职责,返还条件、程序和方法以及被害人的义务。

  规定要求,公安机关负责查清被害人资金流向,及时通知被害人,并对权属明确的被害人财产作出资金返还决定,实施返还。公安机关要主动与被害人联系,依法办理资金返还工作,不得以权谋私,收取任何费用。

  规定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及时协助公安机关实施涉案冻结资金返还工作。能够现场办理完毕的,应当现场办理;现场无法办理完毕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公安机关提示群众,要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一旦发现被骗,要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供相关信息。对非法倒卖银行卡的行为,公安机关将给予严厉打击。

责任编辑:吴雨 李延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