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组审议外资企业法等4部法律的修正案草案、电影产业促进法草案 张德江参加审议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30日上午举行分组会议,审议外资企业法等4部法律的修正案草案、电影产业促进法草案。张德江委员长参加审议。 在审议外资企业法等4部法律的修正案草案时,出席会议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成员、全国人大代表普遍认为,全国人大常委会2013年、2014年通过的两个关于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授权决定,为自贸试验区各项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了法律保障。在授权决定到期前,国务院总结实践经验并认真评估后,按照授权决定的要求,就实践证明可行、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的内容,对有关法律的相关规定提出修改建议,体现了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的精神,符合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是必要的可行的。修正案草案严格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决定的要求,内容与授权决定的规定保持一致,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在审议电影产业促进法草案时,与会人员认为,电影产业是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定电影产业促进法,有利于繁荣发展电影产业,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很有必要。草案二次审议稿进一步界定了法律的调整范围;增加了电影演艺人员职业道德自律方面的规定;取消了摄制电影的资质许可,简化、优化行政许可程序;加强电影立项阶段的审查,完善电影内容审查标准;进一步保障广大农村地区群众观影需求;加强对票房收入的监管,加大对虚报瞒报票房收入行为的处罚等。建议进一步听取各方意见,把这部法律草案修改完善好,为大力繁荣发展电影产业营造良好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