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要求公开村集体土地征收征用信息未获回复,北京市通州区梨园地区西小马庄村的两名村民东某、邓某将区政府告上法庭。3月31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此案,通州区区长岳鹏出庭应诉。 原告方起诉称,2015年6月至8月间,原告根据法律规定,先后两次通过中国邮政EMS向西小马庄村村民委员会提出公开该村村集体土地征收征用情况等25项村务信息的申请。村委会均予以签收,但未回复。8月25日,原告根据法律规定向被告提出《要求区政府责令村务公开申请书》,被告签收后至今未采取措施责令村务公开,其行为已构成行政不作为。因此诉请法院确认被告相关行为违法并责令该村民委员会公开有关信息。 通州区政府表示,在收到原告申请后,他们已经责令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当面对原告就村务公开问题进行答复。但原告未到场参加镇政府、村委会组织的当面答复会。 通州区政府答辩时认为,按照法律规定,只有在村委会不及时公布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情况下,才由政府或主管部门负责调查核实,责令依法公布。现原告不能证明村委会不及时公布或则公布事项不真实,其起诉不能成立。因此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行政首长出庭应诉,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有助于推动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庭后,岳鹏表示,此案是2016年通州区政府被诉的第一案。为了这次庭审,自己与其他工作人员一起做了许多“功课”,除了了解案情、案由和当事人的请求外,还针对案件涉及的问题展开调查,查清有关部门在履职过程中是否存在问题或瑕疵。 庭审持续1个半小时,法庭未当庭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