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行政判例案例

旗下栏目: 行政案件判决书

北京两区财政局拒绝公开残保金被诉

来源:法制网 作者:余瀛波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8-27
摘要:北京两区财政局拒绝公开残保金被诉
   因拒绝公开残保金收支情况,北京残疾小伙李军日前将朝阳区财政局和房山区财政局诉上法庭。同时,由于答复的网站无法查询到相关信息,东城区财政局和残联也于当日被李军投诉至东城区监察局。

  去年12月15日,李军通过电子邮件和快递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北京市财政局和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等35个部门公开11年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收支情况。但很多部门拒绝答复。今年2月27日,对于拒绝答复的北京市昌平、大兴等10个区的残联以及朝阳、房山两个区的财政局共12个部门,李军向北京市财政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要求责令依法公开。

  4月11日,李军对“回复不能令人满意”的9个部门,即北京市残联和东城、西城、朝阳、石景山、海淀5个区的残联以及东城、海淀、昌平3个区的财政局再次提起行政复议,要求申请人履行信息公开义务。

  李军告诉《法制日报》记者,两次行政复议后,目前只有丰台区残联一家给出基本令人满意的答复。

  令人不解的是,行政复议中,朝阳区财政局和房山区财政局竟然都答复称,自己从未收到过李军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通过快递公司的网上投递查询系统,查到的结果分明是已经签收。”李军说。

  据李军介绍,除行政诉讼外,他还向北京市东城区监察局投诉了东城区财政局和东城区残联。

  东城区残联和财政局对其的答复是:请登录“数字东城”网站“信息公开”栏目进行查询。但李军经过查询,该网页并不存在他所申请的信息。

  投诉信称:属于应公开信息的,被投诉人应当在告知投诉人获取该信息的方法和途径,并同时提供该数据给投诉人。因此,李军向东城区监察局投诉,要求责令两部门履行信息公开义务。

责任编辑:余瀛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