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郭海丽) 哥哥在刑满释放后找人冒充妹妹到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妹妹遂将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告上法庭,要求其撤销房产过户登记行为。近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该案。 哥哥余明(化名,44岁,北京人,无业)是一名惯犯,曾因强奸罪、故意伤害罪数次被判刑。他有一个小自己3岁的妹妹余红(化名)。2012年初,刚刚刑满释放的余明和父母一起居住。所住房屋是一套60平米的回迁房,登记在妹妹名下,平时由父母居住。谁知不久后,余明就偷拿妹妹余红的身份证、房产证,并带着一名女子冒充妹妹到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理房屋转移登记,将妹妹名下的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为了不让妹妹知道此事,余明还做了一个假房产证放在家中。此后,余明又以该房产作为抵押向他人借款30余万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之后,余明便就此失踪,杳无音信。 前不久,抵押权人找到妹妹余丽,要求其为哥哥余明偿还借款,或者行使对余丽房屋的抵押权。余丽不希望房子被抵押拍卖,又不愿帮哥哥偿还借款。无奈之下,余丽将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诉至法院,请求撤销将房产登记到余明名下的过户登记行为。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