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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反映商贩乱搭乱占 法院判决城管限期答复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8-27
摘要:居民反映商贩乱搭乱占 法院判决城管限期答复
     中国法院网讯 (李朝阳 邢海龙)  小商贩乱搭乱占,影响市容和小区居民的进出,居民左先生便向城管部门反映,但一直没有收到答复,左先生一怒之下将城管部门起诉到法院,要求城管部门限期答复。近日,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城管部门就左先生的申请事项限期给予答复。

  左先生家住重庆市长寿区凤城街道望江支路,属于闹市区,周边有很多商贩,不少商贩为了“扩大地盘”,乱搭乱建、占道经营,严重影响市容,也给附近居民进出带来不少麻烦。左先生多次与商贩交涉未果后,于2013年3月27日向区城管部门书面反映:望江支路一带烧烤店店主违法搭棚、长寿路一水果店占道经营,影响市容市貌和附近居民进出家门,违反《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要求区城管局对其违法搭棚、占道经营确认违法,予以拆除,并予答复。

  等了两个多月也没见到区城管部门的回复。6月4日,左先生一纸诉状将区城管部门起诉到法院,要求区城管部门对其申请予以答复。

  审理中,区城管部门辩称已经向左先生给予以口头答复,但并未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

  法院经审理认为,《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投诉举报,接受投诉举报的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查处,并在受理投诉举报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回复投诉举报人。据此,区城管部门具有对左先生申请事项进行答复的法定职责。法院遂判决区城管部门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对左先生于2013年3月27日的申请事项进行答复。

责任编辑:国平